上週進度:羅馬書3章
◎郭恩容牧師
繼羅馬書第二章信息結束在「唯獨心裡的割禮才有益處」:若外表是猶太人、具肉身的割禮,卻犯了律法,仍不比行律法卻沒有受割禮的外邦人。因此,第三章一開始就說:「這樣說來,猶太人有甚麼長處,割禮有甚麼益處呢?」保羅便針對連續出現的四個詭辯來進行回答(詳見下表)
V1-8的段落告訴我們:人的不信不能廢掉神的信(1-4節)、人的不義反倒顯出神的義(5-8節)。而單靠行律法卻不受割禮的人真比猶太人強嗎?也決不是這樣!就如同聖經上多處引證人人都在罪惡之下,連一個義人也沒有。10-18節提出了幾種罪,包括了不認識神、言語、行為的罪:沒有明白、沒有尋求神的;沒有行善的;言語的敗壞--「v.13-14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罵苦毒。」;走到哪裡,那裏就有毀壞,沒有平安--「v.15-17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不怕神。當這些罪被引證出來時,我們便無話可駁。我們都太容易犯罪,不討神喜悅,都要接受神公義的審判,沒有一個人能因行律法在神面前稱義,所以律法只是叫人知罪,更多看見自己是有罪的人。
然而神憐憫我們,在律法之外給我們開了一條出路~救恩之路。21-22節說到「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透過相信接受耶穌基督所為我們成就的救贖,我們就得以在神面前稱義---非靠律法也非靠割禮,因此不分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要也只要相信耶穌基督的救贖,就稱為義。
這樣的救贖有幾個特色:這是神的恩典,神早已深知我們的軟弱,因此設立了耶穌成為挽回祭,透過十架上寶血的潔淨,挽回了我們的生命,得以坦然無懼站立在神面前;這是白白的恩典,也就是免費的禮物,無須透過我們做甚麼(行律法)---事實證明我們做不到!耶穌基督的義就歸算在我們身上,祂一生的完全使祂可以為我們成為贖罪祭,當我們稱義時,我們不僅被宣告無罪,神撤銷了我們一切的罪債,也同時宣告耶穌的義成為我們的義。只要透過相信,因此沒有人可以誇口自己做了甚麼以致得救,全憑著相信!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神起初說罪會帶來死亡,而過去人以獻祭來祈求赦罪,但如今耶穌基督的救贖同樣滿足了神公義律法的要求,為我們擔罪受死,因此就如同馬太福音五章17節所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這樣的救贖恩典,你相信嗎?保羅在這一章中,漸漸彰顯了因信稱義的內容,相信的人就得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