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當中有一句非常重要的話:歸耶和華為聖。神要祂的子民、祂子民的敬拜、祂子民的物品、祂子民的生活,歸耶和華為聖,因為神早就明白地告訴我們,祂要建立一個祭司的國度。出埃及記19章4到6節 「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彼得前書2章9節也這樣說「唯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其實神的心意很明白,祂要建立一群屬於祂、聖潔的、被祂所使用、能夠為祂作見證的百姓,而這百姓是透過教會這個群體被彰顯出來,而這教會是透過耶穌基督被建立的。 在舊約的百姓因為還沒有領受耶穌基督十字架上的救恩,所以並未能體會到教會的奧秘。但是上帝其實在舊約當中就不斷地在塑造百姓成為一群聖潔的子民,這是從出埃及以來就可以看見的事實。因著上帝是忌邪的神、上帝是聖潔的神,因此神對祂的百姓有一個要求,就是祂的百姓也同樣要是聖潔的。但是因為人不知道怎麼樣叫做聖潔,因此神頒布了許多的律法跟條例,要告訴百姓說:如果你們照著我的律法而行,你們就因此能夠學習什麼叫做聖潔。因此,律法不是百姓得著救恩的途徑,律法是百姓得以學習上帝的喜好、學習如何變為聖潔的一個工具。 利未記記載了非常多的律法與條例,甚至多到我們讀不懂、不明白為何要寫下這麼多的規定,難道我們現代的信徒也要如此行嗎? 聖經很明白地告訴我們:我們活在恩典之下,而不是律法之下。意思是說,耶穌基督在教會當中所彰顯的奧秘已經完全啟示給我們了,我們應該照著神給我們在基督裡面所立下的新的約定,來繼續學習過一個聖潔的生活。 注意,新約信徒並不是不用學習聖潔的律法,而是用一個新的方式來學習聖潔的條例,那就是教會當中的彼此相愛。 因此,舊約的以色列百姓學習聖潔的過程當中,他們能夠體會到一件事情: 神愛他們,神住在百姓中間。神透過這樣的方式來向百姓彰顯祂的愛與同在。出埃及記25:8 「這樣說: 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申命記4:37 「因他愛你的列祖,所以揀選他們的後裔,用大能親自領你出來埃及。」試想,當上帝住在我們當中,我們當中可能有不聖潔的事情出現?若神活在我們心中,我們心中豈能有罪惡居住其中? 因此,聖潔是一個全面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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