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1日晚上,台南聖教會舉行受難週聖餐禮拜,聖餐是記念基督的受難,「走過維亞多勒羅沙,稱做受難的道路,基督君王祂來像贖罪羔羊。但祂選擇這條路,是因著愛,為你和我。」所有來到祂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四月4日復活節主日,高敏智牧師分享信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復活是榮耀、是喜樂,按照聖經的說法,人人都會復活,但並非所有的人都有「復活的盼望」。 「復活」有分二批,「死」有兩次,關鍵是「第二次的死」 「按著定命,人人皆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復活節的信息,探討的是「復活」,基督復活了,那我們呢?聖經也告訴我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20:4-6) 人人都會復活,但還是有差別。第一批復活的,「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原來聖經告訴我們,還有所謂「第二次的死」,這個肉體的生命有一天會死亡,這是人人都會經歷的,但是「第二次的死」才是關鍵問題,復活後,人人要接受審判,第一批復活的是與基督同在的,不用經過第二次的死,而第二批復活的,將要在審判中定罪,承受「第二次的死」。換句話說,我們若不是完全得著,就是完全失落。「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9)那何謂行善呢?「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太 25:45.46)到底誰是義人呢? 「蒙拯救的罪人」與「失落救恩的好人」 我們是「蒙拯救的罪人」?還是「失落救恩的好人」?地獄有很多自認為是好人的人,我們必須承認我們都是「蒙拯救的罪人」,神從污泥禍坑中將我們拉起的,我們要處在這世界,又要在生命、心思意念、靈裡、行為上與世界有所分別,要在生命的道路、異象和眼光上,看得更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的惡魔爭戰。」(弗6:12),生命每一天都讓我們好好思想,我們是否被「世界模式」所捆綁,我們是否天天更新在神面前,是否在世上拼命做好人,卻在主裡失落了? 現在我們能做的──「分別」的生命 所謂的分別,是在於我們是否「屬基督」?基督是首先復活的,證明祂勝過死亡,「屬基督」不
基督教台南聖教會的電子週報,除了教會消息以及聚會報導之外,另外也有生命的見證、牧者的話成為您得力的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