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可以簡單分為二個段落:一、第1至11章:創造的起源、墮落、洪水、巴別塔;二、12至50章:以色列先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的故事,有些人會把約瑟的故事獨立出來,成為第三個段落,約瑟的故事特別交代了以色列民族為何前往埃及寄居,以至於後來有摩西的出埃及記,一連串的故事,都是重要的脈絡。 一、「起初」與「創造」 創世記作為聖經的第一卷書,也是五經(妥拉)的首卷,「起初,神創造天地」是整本聖經的開頭,而原文中的第一個希伯來字תישִׁארֵבְּ (re'shiyth)代表起初、開始之意,而有趣的是אבבָָּּ (bara)創造和起初,前三個字母(希伯來文讀法是由右到左)是相同的,「起初」和「創造」密不可分,bara(創造)一字在希伯來文中有相當的分量,舊約聖經中很少使用這個字,而且毫無例外只用在以色列的神身上。如果我們把〈創世記〉放在古代近東的時代檢視,我們會發現他帶著獨特性──在普遍多神的時代,創造的榮耀單單歸給以色列的神,這樣的獨特性幾乎貫穿整個摩西五經,在出埃及記中的十災,其實也在證明以色列的神勝過埃及「眾神」。 單單「起初,神創造天地」,這一節經文,就帶著豐豐富富的意涵,緊接著記錄精彩的七天創造的細節,從「地是空虛混沌」到「創造」之間,許多人解釋創世記的開頭,認為是從「無物」到「創造物」,舊約學者 Von Rad 的見解頗為明智:「創世紀第一章的神學思想,並非在無物和受造這兩極之間移動,而是在混沌和宇宙秩序這兩極之間移動。」因此,〈創世記〉所交代的「起源」,也告訴我們「原則」,因為生命、存有、秩序都是從這裡而來,只有「原廠」才知道受造物最佳的護理方式。簡而言之,我們所有的理論基礎、前提假設,必須立在精準正確的位置,前提假設不一樣,發展就不一樣,原則就不一樣;相信「創造論」的人會相信生命的價值是因為神的創造,相信「進化論」的人會相信物競天擇,人的世界也是一種競爭的狀態。「創造論」與「進化論」在各自的領域都是龐大的主題,無法用三言兩語解釋清楚,創世記1-11章也包含許多難解經文,但裡頭陳述的重點可以簡單整合為:創造、秩序、生命。 二、按著「神的形象」被造──人的獨特性(權柄與責任) 救恩歷史之所以存在,是因為人的犯罪與墮落,犯罪的人才需要救恩,神所造的萬物,只有人是按著神的形象創造,並且人是「有靈的活人」,正因如此,也被賦予的管理世界的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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