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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聖頭版] 軟弱因承認而得著覆庇 生命因遇見神而帶來改變 2015.15

【本報訊】在水深之處的下網打魚,使漁夫發現了在生命當中自己是個罪人,進而拋下一切轉變成為主的門徒(路五);當撒該爬上桑樹那一刻起,從人見人厭的人變換成生命救恩的焦點(路十九);保羅因著在大馬色路上的大光中與主相遇,從逼迫神的人轉而打那人生美好的仗(徒九)。從信主到現在,我們的生命是否因為遇見神而「變化」?我們是否更加喜樂的性情以及眼光,活得更有力量?

 在一開始,我們都必須知道我們是被神特別揀選的人,當神的選召臨到時,我們的生命因著主的恩召何等的有指望(弗1:18),掃羅以及大衛都在不起眼當中蒙召、被恩膏而擁有君王之尊,從此開始,恩典以及恩賜就臨到生命之中,而最後因著與神有親密的家人關係而得到神的恩寵,得以進入神的家門,而從此以後有神的恩惠慈愛隨著我們。因此,「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4:1)既然是被特別揀選的人,生命就具有代表性,一切的行為舉止就代表了那恩召我們的主。而世人、魔鬼、天使都在觀看,到底我們是否與所蒙的恩召、恩典相稱。那麼,我們該如何做呢?

 第一,要知道主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12:9)。但是,當神的能力臨到人身上的時候,人所彰顯的是自己,還是神呢?我們都當省察,是否自己搶奪了神的榮耀,讓神當我們的陪襯,建立自己的名聲、榮耀。在生命的宴席當中,神才是真正的貴賓,而非宴會中點綴的角色。人得勝的位置,就是我們的危機,也是歷史中英雄豪傑墮落的開始。智慧人會站對位置,將貴賓當成主人,而神所得的榮耀就是我們生命的喜樂。我們的生命中,不要急著自己表現什麼,反而要多很多地表現神的榮耀,成為主的見證人。

 接著,我們就應當喜歡誇己的軟弱以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後12:9)。血漏的婦人在眾人的擁擠當中,鼓起勇氣說了自己有病的軟弱,因著積極的渴望,她得著了醫治;幼年的所羅門也在神面前說出自己的缺乏,求神的智慧臨到好治理神的百姓。什麼時候人知道自己不會,並且在神面前勇敢承認,什麼時候人就成就生命中極大的榮耀和祝福。

 而生命當中,有一根刺加在我們的身上,恐怕有人把我們看高,也恐怕我們自己過於自高(林後12:6-7)。生命當中所遇到的挫折、所流的眼淚,都叫我們體會需要神的感覺、都讓我們更深的來認識神。神沒有回答何時把刺拿掉,但他卻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生命中的刺,為幫助我們不要站錯位置,讓我們在環境順利、沒有爭戰時,清楚一切都是神的恩典與保守,切非因自己的能力,也讓我們的禱告不流於形式,像打空氣、空洞的禱告。

 人什麼時候認識自己,懇求聖靈鑒察自己、承認軟弱,求神的救恩直接介入,就必得著靈裡的釋放,就產生生命的改變。那麼,讓我們因著人生觀的變化,影響我們的家、我們身邊的朋友,讓這一切成為生命的祝福、帶來更多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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