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5: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
曾經在看守所向受刑人傳講福音時,我問了一個問題:認為自己是「好人」的舉手?面面相覷、無人舉手。再問:認為自己是「壞人」的舉手?依然是一片安靜。我問,那麼大家這兩種都不是,那是什麼呢?眾人瞪大雙眼看著我,我給了第三個問題,認為自己是「罪人」的舉手?結果,幾乎所有人舉起手,認同這個答案。我很驚訝他們的回應,原來,在這些受刑人的心中有「罪人」的認知,他們不認為自己是惡人,卻承認是罪人。我覺得很不可思議,原來神創造「是非之心」在人心中作判斷。他們因為外在犯了法而被關入獄,但是,神更關心我們心思意念是否良善聖潔。基督為罪人死,我們是那麼不配得這救贖恩典,卻因著基督的愛,使我們脫離罪的捆綁,得著靈裡的自由。最後,我鼓勵他們說:「我們都是蒙恩的罪人,在基督裡我們是新造的人。」
是否曾經想到過去的失敗和罪的控告,讓我們感到很不安?甚至擔心自己的罪是否已完全被主赦免,生命是否重生得救?我有得救的確據嗎?神不要我們注重罪孽,以至於一蹶不振;神要的是憂傷痛悔的心,祂必接納和赦免!
當我有一陣子也在想這些問題的時候,同一週裡出現羅馬書5:8好幾次;從書裡、從聖經裡、從卡片裡、從一根長釘子扣著一張經文書籤(神學院某一年的受難日發給每人一個長釘子,代表耶穌被釘),我心中非常激動,深深感受到神回應我的禱告和疑惑!起初我還不明白這句經文一直出現是聖靈要指教我什麼事情,後來安靜默想後恍然大悟,神在告訴我祂在我還做罪人的時候為我死,基督的愛在此向我顯明!藉著耶穌的寶血,我的罪得赦免,生命得釋放!從那時候,我感受到真的得釋放了!祂饒恕我,我也要饒恕自己,這樣才能與神和好,以神為樂!
雖然我們沒有犯了法律的罪被關入監牢;但是,肉體情慾的罪卻時常纏擾我們,使我們無法活出神的美好樣式,而虧缺神的榮耀。感謝神如此愛我們,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罪人得赦免和釋放,是何等的喜樂!
▌吳玉萍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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