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韶恩
在年復一年的經驗中,許多人都難免懊悔過去,因為尚有部分目標沒有達成,若單看這未完成的部分,也許真令人沮喪,甚至在面對新的一年時,遲疑自己是否要繼續立下新的目標,害怕這些目標一樣不會達成,你有否處在這種矛盾的心情的經驗?到底我們該怎麼辦,才不會在這兩難當中呢?
對於我們所訂立的目標,姑不論未達成的比例多寡,我們知道,至少有另一部分是完成的,即便是10%、20%、30%、50%、90%…;我們可以看見,有目標就有進度,沒有目標,就不知道進度到哪裡,就好像箴29:18說:「沒有異象,民就放肆...」;因此,對於新的一年我們仍要訂立目標,這目標必須是可以實現的,並且不致於好高騖遠,使我們的生命不像那隨波逐流的魚兒,停滯不前,能夠有所進步、有所成長。
基督徒的生命,就是一條信仰的道路,如同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這條路,我們都要跟從主,而跟從的道路,必有神的心意在其中,無論我們經歷的景況、境遇如何,我們總會在其中經歷神的恩典,並且能夠活出有神同在的樣式,見證神同在、同行的作為。
這新的一年,我勉勵牧區的弟兄姐妹們,要以這三點成為新的一年的目標及期許,在這裡也跟大家分享:
一、「體驗」生命神蹟奇事。
二、「活出」信仰敬畏道路。
三、「交託」自我與主同行。
或許您已經有了自己的目標,也或許您還沒有開始計劃,但無論如何總要有目標、有計劃。
教會在這新的一年的目標是「為基督而瘋狂」,我們都要有計劃的為主而活,因為祂是道路、祂是真理、祂是我們生命的唯一盼望,而你和我,我們都要繼續在這條路上奔跑,一同「體驗」,一同「活出」,一同「交託」,讓神所引導的生命道路,成為我們共同的目標與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