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牧區/連宜珍
在新約中聖靈是耶穌為我們代求天父差遣來的,但其實在那稍早之前根據施洗約翰的「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上帝的兒子。」(約翰福音1:33-34)在這些經文中,我們能知道在施洗約翰為耶穌進行施洗前,他不知道耶穌就是彌賽亞,就是上帝的兒子。直到他為耶穌施洗後,看到聖靈降在耶穌的身上,才得知耶穌就是彌賽亞、上帝的兒子。當耶穌受了施洗約翰為祂施洗的那一刻,便有聖靈降下來在耶穌的身上,並天上有聲音為耶穌作見證,而這一切,就是要讓耶穌是上帝的兒子、是救主這事顯明給以色列人知道。
使徒行傳 2:38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因此領受聖靈更是每個基督徒渴慕被充滿或者在意是否被充滿。在聖經當中有諸多描述,聖靈既是三位一體中的一位神,所以祂是有位格的神,但不同耶穌和天父,祂是個靈,沒有具體的形像(唯一曾形容過鴿子特性),但祂卻肩負很多耶穌升天後,引領當時耶穌門徒的工作,並且聖靈的工作持續至今仍繼續引領眾教會和所有的基督徒;聖靈的工作包括成為我們的保惠師(大概是訓誨和施恩惠的意思。原文是Paraclete,意思是「在旁邊的一位」,原來這是一個法庭用語,是一個被邀來為人辯護的律師,使人得到幫助之意,保護我們免於控告的辯護律師),幫助我們的生命潔淨和得到醫治,認識神,認識耶穌,幫助我們明白聖經上的真理,了解耶穌說的話。但聖靈工作不等於聖靈充滿;而聖靈恩賜的彰顯是聖靈充滿的結果。聖靈的恩賜使教會健壯,弟兄姊妹能彼此服事,聖靈幫助人過合神心意的生活。因聖靈使人不喜歡做暗昧的事,或要做出決定棄絕暗昧的事。另外聖靈感動表達「領受」和「行動」,要符合聖經真理的原則;有恩賜運行的人,不一定是合神心意的人,例如:參孫。使聖靈內住在我們裏面是重要的,成為我們的幫助、引導,所以我們常要連結於神,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我們需要保守自身的聖潔,因祂也是聖潔的神,不要使聖靈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