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源頭來自神,是美好無瑕疵的創造,但現在的世界黑暗墮落,千瘡百孔,是從哪裡開始「汙染」的呢?亞伯的死,是人類第一次看見「死亡」,可想像夏娃是多麼痛徹心扉;到了挪亞的世代,是審判也是救恩,洪水的浩劫亦是重生故事的源頭與開始。生命悲劇的轉機,乃是回到起初的愛,尋找光源,便一生行在光中。人如何行在光中呢?
第一、領受兩種生命的恩典:強迫的恩典、決定的恩典。前者就是呼吸、心跳,人還不會思考時就已經具備的恩典,然而這恩典,也會有結束之時,若沒有把握機會,抓住這源頭,仍然會失落。另一種是「自己決定的恩典」,人必須要選擇相信或拒絶,就如同當人告訴你這水是甜,你要願意相信去嚐才能嚐到,認識神也是如此,「視覺」無法認識神,要用「靈覺」才能認識神。
第二、在神的光中,我們才得見光。新約那失落的五個童女也曾有過光,但已成過去,只不過擁有器具卻沒有油,如同我們身子還在,卻失去了事奉主的喜樂,我們要了解生命的光是神,不是自己。
第三、不容驕傲的腳踐踏我。所羅門極榮華之時,世界各國都來朝貢他,離開神後,這些榮耀也離開他。這些故事,我們當引以為鑑,「應當趁著有光行走,免得黑暗臨到你們;那在黑暗裡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你們應當趁著有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約12:35-36)現在是做決定的時候了!如同二千多年前耶穌的呼聲「耶路撒冷,巴不得你在這日子知道關係你平安的事……」在這世代中,我們如明光照耀,喜歡真理,就能厭惡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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