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聖經說要饒恕人七十個七次,請問如果這個人一直都沒有改變呢?
回應牧者:王誠正傳道
這個問題對一個正常人來說真的是很不容易:去愛一個得罪你的人,不單是愛他饒恕他,而且是在他根本沒有改變的情況下,甚至是可以預料將來的他也不會有任何改變的時候,持續地愛他赦免他,除了主以外,誰有如此的愛心跟耐心可以做到這樣的境界?特別是這樣的人如果又需要常常碰面相處(比如說家人、同事、同工、小組員……。)持續不斷地饒恕與付出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人是有限的,人的情緒是會累積的,人是會受傷的。
當我們撇開基督的愛不談,這樣的情況我們是無能為力的。如同面對罪,我們也是絲毫沒有任何的解決能力,只能不斷沉淪敗壞在試探引誘當中。我也曾經問過這樣的問題:如何去愛那些一點也不珍惜上帝的恩典,不斷放逐自己、返回墮落世界的人們?直到主耶穌用一句經文教導我: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我才發現,【神愛世人】不講條件、不講順序,也不講付出的代價。主耶穌愛我,是我還作罪人的時候。祂沒有對我說:你先改變吧!我再愛你!等你知道自己的錯了,我再理你;等你離開你現在所犯的罪了,我再饒恕你!祂說:儘管你的罪使我走上十字架,我仍愛你;儘管你在聽聞福音後仍然羞辱我的名,我仍然愛你;儘管你走入教會後仍然軟弱犯罪,我仍然愛你。
神的愛是如此無條件的接納與包容,一個跟隨主耶穌走十架道路的門徒,既然決定一生要學習耶穌的樣式,祂所走過的道路我們也要走;祂所愛的罪人我們也要愛;一個被原諒七十個七次後仍然沒有任何改變的罪人,我們仍然要饒恕祂,這就是上帝的心意。儘管我們意志上很難跨越,我們仍然要學習,因為信仰的道路就是一個每一天聖靈與情慾相爭的過程。如果聖靈與情慾沒有相爭,如果我們不曾活在遵守上帝話語的吩咐裡面,我們可能已經離開主的道路。
因此,讓我們一起學習,去饒恕那沒有任何一點改變,不曾因著感受到我們對他的愛跟接納心存半點感激、不曾為自己傷害了我們的行為悔改認錯的人,儘管這樣的人可能每天都在你的視線範圍,我們還是要學習跨越。當我們突破,我們就成長;當我們學習為他們禱告,我們就開始愛我們的仇敵,而我們也就遵行了主的話語,我們也更能體會上帝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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