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包括了「原罪」、「犯律法的罪」以及「個人的罪」,後兩者較好理解,自己做錯事自己會知道,但原罪是亞當夏娃當時在伊甸園所犯的錯,繼承到所有後代子孫身上。在晨光跟小朋友分享伊甸園的故事時,機靈的小朋友總會問一句話:「為什麼上帝要自己種一棵樹,又叫他們不准去吃?一開始不要有那棵樹不就好了嗎?這根本是在誘惑他們啊!上帝好壞…」照這樣說,所以原罪的源頭是神造成的?我請他們換個角度想:「如果今天上帝創造一群不用選擇要或不要聽從上帝的話的人,他們每天都像機器人一樣說同樣的話、做一樣的選擇,那這有什麼意義呢?」上帝創造人,人理當聽祂的話,但祂給我們自由意志來做選擇,如果我們仍然願意選擇順服祂,那這樣的選擇是不是更寶貴呢?
罪,是未達到神的標準,事實上不會有人達到神的標準,因為祂是造物主,我們只是受造物。有人說亞當夏娃當時不要吃禁果,我們現在就不會繼承到原罪了!但你能保證接下來的後代都不會做出同樣的錯事嗎?亞當、夏娃不過是「罪人會犯罪」的代表,我們必須承認我們都是罪人,不應將責任一味地推給始祖亞當。罪,是撒旦的計謀以及人性軟弱的結果,要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
就像小孩做錯事需要接受懲罰,人悖逆神必須付上代價。罪帶來的代價就是「死」(羅馬書6:23),不是馬上死,也不是指肉體的死,而是與神永遠隔絕、無法得到永生的結局。然而神卻預備了「救恩」給世人,這是人類最大的禮物!救恩不是我們努力得著的,而是神親自預備的,若不是耶穌基督為我們受死並復活,我們永遠不可能得救。如同羅馬書3:23-24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耶穌基督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什麼是「恩典」?白白得到的就是恩典,不是靠我們的行為,不是憑我們的出生貴賤、學歷高低或是有多少才華,只在神今天稱我們為義,我們就白白被稱為義。「稱義」又是什麼?羅馬書5:1-2:「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稱義就是與神恢復和好的關係。救恩就好像神主動伸出了手,要修復我們與祂之間破裂的關係,我們是否願意也伸出手---就是用信心來領受這一切呢?求神賜給我們信心,來接受這份白白賞賜給我們的禮物,得與神和好,進到祂愛子的國度裡,成為屬神的兒女,同享神的榮耀!
▌楊濬竹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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