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跟文字有什麼不一樣呢?據教育部辭典詩的定義:「文體名。一般與文相對。指以精粹而富節奏的語言文字來表現美感、抒發情緒的藝術性作品。」對詩的應用,始於中學模仿課文,寫寫情詩。現在認識神,讀詩篇試著體會作者與神靈裡的互動,看不見的 神,信祂的人藉思想與神親密交通。文學的詩,與詩篇或有異同,老師說詩篇相對其他書卷是神對人的話,詩篇則是人對神的傾訴,過去讀詩篇偏重在讚美的引用,藉著門訓學習,詩篇的應用實有說不盡的豐富。
歷代信徒都能在詩篇中找到力量與養分,老師藉詩篇39篇,跳脫世界與人際困擾,重新轉眼向神平衡每日生活,一切指望都在乎神;大衛在心情極端糾結時仍寫下34、51篇,向神悔改、懇求、感謝與讚美。最近讀118篇時對照著其他經文理解,特別得安慰幫助。
1你們要稱謝耶和華,因他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約一 3:1-2)
8-9投靠耶和華,強似倚賴人;投靠耶和華,強似倚賴王子。
(亞4:6)13-14你推我,要叫我跌倒,但耶和華幫助了我。耶和華是我的力量,是我的詩歌;他也成了我的拯救。
(羅16:17-20)18-19耶和華雖嚴嚴地懲治我,卻未曾將我交於死亡。給我敞開義門;我要進去稱謝耶和華!(林後4:9-10),天父給人說不盡的恩典與平安。
咒詛詩,老師總說聖經不隱惡揚善,面對「惡」(世界的/自己的)要怎麼看待,如何釋懷,是我常反覆思想、渴望理解的課題之一。這類詩句共約104句,多由大衛寫下,詩人希望神的審判臨到惡人,非針對個人恩怨,較是見褻瀆神或苦待人等人神共憤的惡劣行徑,冀求神懲罰惡人伸張公義,不要憐憫詭詐作惡的,義憤填膺下的抒發。這類悲憤、失望、無助的情感宣洩, 神容許人有這樣的情緒,以這樣的心情向祂傾訴;詩篇不能當教義與真理看待,詩人的心情或能幫助讀者揣摩神的心,神也不喜罪惡。通過詩來陳述與釋放負面心緒(將心情寫下在禱告中交託),卻不要採取不合神心意的行動,或向人說惡毒的話;恨惡罪,卻接納罪人,如同天父與弟兄姐妹對自己的接納一樣。(西3:8, 弗4:26)
上行之詩,結構上為「苦難、信靠、得勝」過去祭司事奉登階時誦讀,選民朝聖時沿路思想,課堂中按老師引導實際體驗,與同學一起從教室爬樓梯到三樓會堂前。那時選128篇「凡敬畏耶和華、遵行他道的人便為有福!你要吃勞碌得來的;你要享福,事情順利。」邊走邊思想神的恩惠榮耀,謹慎到殿前,平靜安穩的心境便油然而生,心中的感謝與讚美也變得真實起來。老師說每次到教會的路上也可以思想著這些詩句, 生活雖有挑戰,然而神對人有的計畫何等美好寶貴,詩篇回應了人生命不同季節景況,抓住這些話語成為力量,呼求 神就垂聽「困境依然讚美,讚美就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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