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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聖頭版] 受難週聖餐禮拜 復活節主日宣告基督得勝 2021.15

四月1日晚上,台南聖教會舉行受難週聖餐禮拜,聖餐是記念基督的受難,「走過維亞多勒羅沙,稱做受難的道路,基督君王祂來像贖罪羔羊。但祂選擇這條路,是因著愛,為你和我。」所有來到祂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四月4日復活節主日,高敏智牧師分享信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復活是榮耀、是喜樂,按照聖經的說法,人人都會復活,但並非所有的人都有「復活的盼望」。

「復活」有分二批,「死」有兩次,關鍵是「第二次的死」 

 「按著定命,人人皆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復活節的信息,探討的是「復活」,基督復活了,那我們呢?聖經也告訴我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20:4-6)

 人人都會復活,但還是有差別。第一批復活的,「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原來聖經告訴我們,還有所謂「第二次的死」,這個肉體的生命有一天會死亡,這是人人都會經歷的,但是「第二次的死」才是關鍵問題,復活後,人人要接受審判,第一批復活的是與基督同在的,不用經過第二次的死,而第二批復活的,將要在審判中定罪,承受「第二次的死」。換句話說,我們若不是完全得著,就是完全失落。「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9)那何謂行善呢?「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太 25:45.46)到底誰是義人呢?

「蒙拯救的罪人」與「失落救恩的好人」

 我們是「蒙拯救的罪人」?還是「失落救恩的好人」?地獄有很多自認為是好人的人,我們必須承認我們都是「蒙拯救的罪人」,神從污泥禍坑中將我們拉起的,我們要處在這世界,又要在生命、心思意念、靈裡、行為上與世界有所分別,要在生命的道路、異象和眼光上,看得更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的惡魔爭戰。」(弗6:12),生命每一天都讓我們好好思想,我們是否被「世界模式」所捆綁,我們是否天天更新在神面前,是否在世上拼命做好人,卻在主裡失落了?

現在我們能做的──「分別」的生命

 所謂的分別,是在於我們是否「屬基督」?基督是首先復活的,證明祂勝過死亡,「屬基督」不只承認祂是主,還要活出「分別」的生命,與世界分別!我們有可能在教會事奉,但卻不屬基督;在神眼中,我們都如同神家中的僕人、使女,我們盡心竭力在我們的位置上忠心,只因我們有一些個人認為的理由,而不經意竊取了神的榮耀,就會讓我們失去了這位份,這是何等大的損失!我們看似在兢兢業業、盡忠職守在我們所在的位子和角色上,但是經得起考驗嗎?如同聖經上提到的三個僕人、十個童女、麥子和稗子…,當狀況來了,也就將他們「分別」出來了!神在乎的是,我們是否「活出」基督在我們生命中的更新及改變!如同聖經上所提及的文士、長老、祭司長、法利賽人,他們覺得他們「絕對」是蒙拯救的一群,而稅吏、自覺是罪人的,則會是被神所厭棄的。

「遇見耶穌」是關鍵

 聚會重要嗎?聚會可以請假嗎?其實,聚會不重要,重要的是要「遇見耶穌」,所以有人就說了:我不用來教會,我在家靈修禱告也可以遇見耶穌。是嗎?我們可能很會說,但是執行力薄弱,如果我們真的愛主,就像戀愛中的情人,期待每一次的約會,聚會就像「特別的約會」,應該是期待不已,而不是意興闌珊,如果我們連最簡單的事情都做不到,就不要說要挑戰更高的層次,不要看錯自己。真正「遇見耶穌」的人,生命不會跟過去一樣,就像那個生來瘸腿的,他沒有親眼看見耶穌,但他確實「遇見耶穌」,他就「走著,跳著,讚美神。」每一天,我們都有機會證明我們對基督的尊榮!

領受聖餐 是我們與主的連結

 基督不只為二千年前的人死,也為今日的你我,只是有時候我們的心看不見,以致於我們還用老我過日子,領受聖餐,是帶著莊重的心思,感謝耶穌為我們所捨的生命,「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11:27-29)所以,放下自己的苦毒、驕傲、內心的種種糾結,求主洗淨我們的罪,我們才能夠「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

▌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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