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淨煌弟兄
又要選舉民意代表與公僕了!近些日子來選舉活動如火如荼展開,按照往例,幾個不變的現象一如預期:
1.陳年積弊平常不知不覺,相安無事,一到選舉才被「發現」,一件一件被揭漏。似乎只有選舉的時候眼睛才得明亮。這全然是以私利考量,不顧全民的福祉。
以西結書33章6-8節中提到,不警戒惡人使他悔改而至惡人死在罪孽中,或見刀劍臨到,卻不吹角警告而至百姓被殺者,神必討他喪命的罪。
以西結書33章6-8節中提到,不警戒惡人使他悔改而至惡人死在罪孽中,或見刀劍臨到,卻不吹角警告而至百姓被殺者,神必討他喪命的罪。
2.候選人「利他政見」滿天飛,福利政策爭相加碼,不顧國家財務的惡化,似乎只有選舉的時候才感受到民間疾苦,有人稱之為期約賄選。聖經上說「勒索使智慧人變為愚妄,賄賂能敗壞人的慧心。」(傳7:7)又說「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申16:19)
3.彼此互揭瘡疤,八卦新聞不斷,人人只看得見他人眼中的刺,卻不察自己眼中的樑木,法院訴訟案件因而激增,似乎只有選舉的時候才感受到正直靈的可貴。聖經上說「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路 8:17)又說「因我的眼目察看他們的一切行為,他們不能在我面前遮掩,他們的罪孽,也不能在我眼前隱藏。」(耶16:17)
4.發誓、賭咒不斷,以前風聞有候選人舉手發誓,腳趾卻藏在鞋裏不斷劃叉。早先更不乏斬雞頭以明志,令那些被斬雞隻滿腹委屈「你們選舉干我何事,為什麼還要拿我的性命當祭品!」聖經上說「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 神的座位,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太5:34-35)
5.莫需有的指控滿天飛,待最後被澄清所指並非事實,再以「合理的懷疑」一辭卸責。神不會以有罪的為無罪,所以「在暗中讒謗他鄰居的,我必將他滅絕,眼目高傲,心裡驕縱的,我必不容他。」(詩101:5)對這些自以為是的人,神的警告是「行詭詐的,必不得住在我家裡,說謊話的,必不得立在我眼前。」(詩 101:7)
有人認為人類被神賜以治理全地的權炳,故包含基督徒在內的每一個人都必須負起社會責任。有人則認為自亞當夏娃犯罪以後,這地已受神的咒詛,世界終將毀滅,我們只需力求自己所作所為能合乎神的要求,無須企圖改變這社會與世界。這兩種立論都有其根據,但我們必須認清一個事實,就是 神是公義、信實、慈愛的,縱然祂曾因世人的背逆而想毀滅這個世界,但終究還是差遣祂的獨生愛子來到世界,為世人承擔罪孽。由此可知神對這個世界只是失望,還沒有絕望。神仍然為世人留下悔改的機會,故 神要以西結向百姓宣告「你對他們說,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阿,你們轉回,轉回罷,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結33:11)由此可知,我們對這個社會負有重大的責任。神立以西結為先知,為守望者,來警戒百姓歸回正路,我們雖不配作先知,但必須成為神真理的守望者。特別是所謂民意代表,就要真正成為民意的代表,為民喉舌,成為一個稱職的守望者。至於掌理政治的公僕,則應以「管家」的心態為之,而聖經上就明明的指出「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 4:2)雖然我們定睛的對象不是「人」而是「神」,惟所處的環境仍然在人治的框架中,故對所有參選者,我們有很大的期許,就是能回轉歸回 神的正路,厲行他們所常引用聖經的話「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因為「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若遵行我的道,謹守我的命令,你就可以管理我的家,看守我的院宇,我也要使你在這些站立的人中間來往。」(亞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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