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遇到有人問,當自己的家人罹患重病,醫生將實際的病情(可能不久人世)告訴家屬,一回到病房,該不該將實情告訴自己的家人(病人自己)呢?常常聽見基督徒就對自己的家人說:別擔心!醫生說你很好!你一定會好起來的!這樣算不算說謊呢?如果說真的有白謊,白謊是不是符合聖經的真理呢?
我們都知道,妓女喇合藏匿以色列探子在自己家中的時候,面對耶利哥城中之人的質問,她為了保護以色列探子而向他們撒了謊,而這個謊卻被後世表揚成敬畏神的表現,甚至讓喇合成為了耶穌基督家譜中的女人其中之一;替摩西的母親接生的收生婆,欺騙了埃及士兵,將嬰兒摩西保護留了下來,這樣的舉動,也被賦予正面的評價。然而評斷一個謊言是否符合真理的標準卻常常讓基督徒感到困惑,甚至是在現實生活中的許多事件讓人掙扎不已:一方面為著說謊遭受良心的譴責;一方面又覺得為了維護某些事情而不得不說謊,到底該何去何從?
在《21世紀教牧倫理學》(陳尚仁著,校園)這本書中,就談及這樣的問題。這是屬於教牧倫理學的範圍,意旨這是一個存在於真理當中常常使人覺得兩難的情況。書中用兩個例子來描述基督徒能不能說謊這個命題的正反兩面:哲學家康德這樣說:我可以說每一個人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都可以做不實的承諾嗎?於是我馬上發現,我會想要說謊,但我卻不希望說謊成為一個普世的原則。因為這樣會造成兩個後果:第一,別人再也不會相信我的承諾;第二,別人也會用不實的承諾來對待我。因此康德認為說謊會讓一個人失去了道德的價值,堅決認為任何形式的說謊都是違反真理的。因此喇合及收生婆的行為是不對的。
另一方面,潘霍華卻有不一樣的看法。潘霍華強調【什麼是上帝的旨意?】遵行誡命是順服上帝在基督裡對人所發出的全面又具體的要求。1940年,彭柯麗知道在納粹對猶太人的逼迫肆虐之下,窩藏猶太人會帶來很大的危險,但是她仍然因為信仰的緣故堅持他們應該保護每一個來到他們在荷蘭的家中請求庇護的人。為了藏匿猶太人並躲避納粹的追查,他們必須撒謊、造假、賄賂。我們必須了解,潘霍華時代的德國人很多是被納粹所洗腦,甚至當時的國家教會也受到納粹的操控,宣誓效忠元首,在這樣的氛圍之下,真理跟謊言已經完全被顛倒過來了。所以對潘霍華來說,如果一個基督徒沒有跳脫遵守規則、服從命令的義務論,就不可能回到信仰的正軌。(21世紀教牧倫理學,P222)
康德的絕對誠實反對潘霍華的理論的原因在於如果每一個說誠實話都要看場合的話,那誠實好像就失去了它的意義,而如果社會上充滿的都是這樣的人,社會(甚至教會)也會失去對彼此的信任。潘霍華其實也不是主張應該要說謊,只是說不說謊的評斷標準不能只設定在思想跟言語的矛盾上面,思想跟言論是否一致還須建立在上帝心意的背景之下,當然,這是潘霍華面對納粹時代的一個特殊的背景。
回到今天的主題,一個基督徒到底可不可說謊?我覺得這還是一個很難界定答案的問題。當一個弟兄姊妹來問我說:我該不該告訴我的家人他的病情的真實狀況?我不是這位弟兄姊妹的家人,更不是上帝,我看的不是最全面,不可能給出一個顧及全面的答案,也不可能因為我給這位弟兄姊妹的答案而替他背書,讓他遭受質疑的時候可以說:這是傳道教導我說的。
因此,倫理學的問題其實是要讓我們了解,聖經的真理並不是死板板的非黑即白,律法雖然是白紙黑字,但是上帝的心意往往跳脫字面的意義跟人的理解以及想像。我們必須要在禱告裡面不斷地問上帝:什麼是上帝的心意?上帝要我怎麼做?這才是回歸尋求上帝的本質,畢竟,牧者是將人引導到上帝的面前,聖經也有被人誤解的可能性。然而,一次性地尋求上帝不夠,要不斷地確定、尋找,直到問心無愧、被上帝的平安充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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