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24日周六晚上,高中牧區由區牧慧貞牧師帶領查經,主題「祢的名字」,經文內容是出埃及記二十章的「十誡」。到底十誡是不是「過時的東西」,想起十誡彷彿看見一個白髮蒼蒼的老者拿著兩塊石板,事實上,十誡是認識上帝屬性非常重要的基準,正如同每個國家的法律條文都反映了立法的精神,慧貞牧師用「祢的名字」為題,因為「十誡」正反映了上帝的屬性、上帝的原則與公義。
慧貞牧師透過小組討論的方式,探究十誡背後反映的「神的屬性」以及「人的特質」。十誡當中,大家認為「最容易守」和「最難守」的誡命分別是哪一條?每個小家有不同的思考切入點和答案,事實上,仔細探究十誡,會發現沒有一條是容易守的,包括最多人認為不太容易觸犯的「不可殺人」,雖然我們很少真的犯下殺人罪,但耶穌說,凡恨弟兄的就是殺人,我們有意無意將人逼到絕境、或是見死不救(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路過的那個祭司、利未人,其實也算殺人,而邁向「殺人罪」,是從「恨」,以及「我們平常所接收的暴力畫面」就開始醞釀,必須更謹慎保守自己的心。
為什麼美國要將十誡趕出校園?十誡有哪一條是不好的嗎?真正的問題在於,當人的行為愈來愈偏離神的心意,人的做法就是「為自己另外設立一個標準」,這也是當代的基督徒面臨的挑戰。
▌高中牧區
李慧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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