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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我思] 我看安樂死是擅終還是善終? 2018.8

前一陣子因為一位資深媒體人傅達仁先生久病纏身,盼望能安樂死,並積極推動安樂死合法化,而引起媒體大眾的關注。「資深媒體人傅達仁是個虔誠的基督徒,他欲選擇安樂死以「善終」。他曾上書蔡英文總統推動安樂死合法化,並舉辦生前追思會暨新書發表會。在眾人面前,他大聲讚美帶領他出死入生的救主耶穌,同時倡導安樂死的主張,他認為「安樂死不是自殺」。傅達仁表示自己並非怕痛、怕死,他想要強調有「尊嚴的死」。他呼籲政府應對「久病臥床,要靠維生系統才能活下去的人的生命尊嚴」有所重視。(文章來源:基督教論壇報)

 傅達仁先生強調安樂死是為有尊嚴地死去,是善終而不是自殺。但傳8:8 「無人有權力掌管生命,將生命留住;也無人有權力掌管死期。」徒17:26 「他從一本(有古卷作血脈)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聖經中明白告訴我們,我們一生的年歲在神手中,我們是神所創,生命主權不在我們的手中,生與死在神的手中,我們不應該扮演上帝的角色。生命的尊嚴,在於我們是神的兒女,因著盼望而能在苦難中堅強勇敢。而擅自決定何時死亡,自己決定死亡的時間與方式,其實是「擅終」而不是「善終」。

 英籍宣教士林大衛(David Eastwoo)曾指出:「基督徒向人分享福音時,對改變對方的世界觀並不關心。但若不能改變世界觀,就不是真正的基督教。」基督徒在面對安樂死等難解的倫理議題,欲找到貼近真理的答案,或許應當先深思安樂死的議題,背後的世界觀框架,究竟是否仍是「以人為本、以己為本、人是神」?(文章來源:基督教論壇報)不論是同性戀的議題或是安樂死的議題,都是以人為本、以人的需要、以人的感覺來判斷與決定事情的對錯,因為「我」的感覺如何,所以事情的發展必須如何,但人是軟弱的,肉體軟弱,心靈也軟弱,當病痛時更甚,我們必須明白以人為本的不可信,人不是神,無法解決生命的難題。耶穌對門徒說:「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翰福音十六章33節)耶穌沒有告訴我們在世上不會有苦難,但他應許我們,他已經勝了世界,我們因著有主,就有出人意外的平安與我們同在,這是神的應許與祝福。安樂死,雖然一時看起來解決了當事人的痛苦,是無痛苦地死去,但是死亡卻不是終點,死後有審判,死亡可以像安樂死解決了痛苦,當事人得到一時的解脫,卻可能留給家人無限的惆悵與悔恨;死亡也可以是帶著盼望,在死蔭幽谷中,神要成為安慰,要在患難中與我們同在,讓人認識耶穌,讓人看見天堂。

▌董雅婷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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