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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我思] 讓耶穌在我們的生命做王 2017.52

今年暑假過後頌恩與我在泰國受訓期間,剛好是泰國國王拉瑪九世逝世一周年,受民眾瞻仰的遺體被火化下葬,全泰國上下都沉浸在一份濃濃的哀戚中。打聽之下才知道這位國王不僅在位長達70年,也是非常親民愛民的國王,他施行很多的德政。例如:幫助邊境區域的難民取得身分,以及輔導金三角地區的罌粟田轉植茶葉或其他作物,並幫助吸毒者戒毒。雖然情感上我能理解,但理智上我仍覺得不可思議:很多人家掛著國王的畫像,在火化日各地舉辦儀式,人群絡繹不絕地悼念國王,甚至有人哭著送別,幾乎是把這個國王為自己的父親來看待。不由得讓我反思:我們如何看待主耶穌? 祂也是個王,是一個愛人愛到甘心為我們捨了自己生命的王,我們透過祂十字架上的犧牲,得以與父神和好,得著永生的盼望,這麼好、這麼慈愛的王,我們是如何看待的呢?我們是否真正視祂為王呢?

 記得主日學教過孩子唱過一首歌《心中兩個王》歌詞是:「我們心中兩個王,看看那個比較強,一個要我下地獄,一個要我上天堂,下地獄的是魔鬼,上天堂的是國王,信靠耶穌得進天堂。」這首詩歌的歌詞,與保羅經歷的心中兩個律,是相同的,神的律要我上天堂,罪的律要我下地獄,黑暗與光明不相容的,不是下地獄就是上天堂,不是屬撒但就是屬神,沒有中間地帶。所以我們的選擇很重要,你若選擇自己的道路,結果是滅亡。羅8:13「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我們基督徒一生的屬靈道路,都是我們自己選擇的,我們活在這世上每一秒鐘都在選擇。在屬靈的道路中,只有兩條路可以選,不是肉體就是聖靈,不是自己就是耶穌,不是我行我素就是遵行神旨,不是思念屬地的事就是思念屬天的事等等,沒有中間路線。啟3:15-16「我知道你的行為,你也不冷也不熱;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你既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神給我們的自由意志,就是要我們選擇,屬靈的道路如何選擇?保羅說:「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不是靠自己乃是要靠耶穌基督,所以保羅又說:「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我們還要不斷的吃主的肉喝主的血 (讀神的話)和竭力的追求得耶穌基督的豐盛生命。最後要被聖靈充滿,在聖靈的引導下生活,順服聖靈的感動作正確的選擇,活在基督裡,唯有如此,我們屬靈生命才能維持並成長,正如聖經所說:約壹5:6-8「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

 所以求主保守我們在世上的選擇,常讓主耶穌基督在我們的生命中為王;使我們的生命中最愛是祂,也必然遵守祂的命令,完全順服祂的旨意。當主耶穌在我的生命中佔著最重要的位置,那麼,我們必然願意在祂為我們選擇的地方服事祂、為祂受苦,和甚至為祂捨命。

▌連宜珍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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