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教導孩子對我來說是件苦差事,從孩子出生,秉持著崇高的理想,要培養敬虔的後裔,到後來認清孩子不會天生順服;盡心盡力看了許多教養書籍,也都照著書上的步驟做了,每次都教,每次都沒效,到底哪裡有問題?
在教會,的確看見好榜樣,孩子是端莊順服的,也有聽過見證,說把孩子帶來教會是很輕省的,神會親自管教,但怎麼這些神所應許的,似乎離我很遙遠?自己看見的是,好像媽媽越敬虔,孩子反而被管教得越慘?!
在最近參加的一次如鷹之夜裡,神給了我一個意念,告訴我會覺得苦,是因為自己無法吃苦,也阻擋了給孩子吃苦的機會;主耶穌太愛我了,不斷地邀請我要把生命的主權完全交給祂,要願意由祂來管理,而我也回應,如果主要我開開心心地在甚麼時間做甚麼事,我就在那裡,不再管別人會不會出現,而自己的時間也交給神管了,單單事奉主,而不再事奉自己心裡的王,也不再事奉孩子心裡的王。
原來覺得苦是因為我在家裡事奉孩子心裡的王,到教會又要把孩子釘在十字架上,要求他們事奉主,難怪他們心中的王每次到教會就爆炸,然後我就愁苦,就如聖經所說,以別神代替耶和華,他們的愁苦必加增。
在門訓課《屬耶穌的人》,帶我進入與神更親密的關係,治死老我,耶穌活著,委身教會,順服比熱心重要,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但委身是需要破碎自己的,不拿自己想要的,單單聽從主耶穌。
羅馬書8:7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原來教養孩子,使孩子凡事端莊順服,就是天天用信心告白一件事實,就是我的「老我已經死了」,願意被神管理,願意被神要求,願意接受磨練,然後和孩子分享耶穌的愛值得我們這樣去做,媽媽願意順服,你們願意嗎?
生活中每件事的發生,都可以成為向神告白,向人表明立場的機會,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孩子是神送給我們,必須24小時待在我們身邊聽福音的慕道友,用榜樣教導孩子凡事敬畏神,學習像耶穌,將得救的智慧送給他們,這是教養的目的,天天陪伴孩子做信仰告白,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主的應許永不改變,當我們願意破碎自己,祝福就臨到,讓我們歡喜快樂地天天宣告,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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