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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鷹之眼] 是神家裡的人 2016.9

◎高敏智牧師

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弗2:19)

今天我們確定是神家裡的人嗎?

1.浪子回頭…回家的心情與衝突!

問題:我們根本不配回家,如同浪子一樣敗壞了家產?足以讓家中弟兄氣憤…
關鍵: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
你…   →徹底認罪的決心與態度,成為回家的關鍵點。

2.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事由:主啊,你交給我五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因了解主人的心意,因此有充滿喜樂的忠心與期待!因此被主人歡迎成為家人。
鑑誡:「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明知主人的心情,還惡意的抗拒與懶惰,因此被逐出家門。

3.我們怎能在外邦唱耶和華的歌呢?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記你,情願我的右手忘記技巧!

機會:有機會時沒有把握…住在神家中的權柄,珍惜與保護家中的平安。
後悔:失去「與神同在」的真平安,而淪落外邦,以前家中的榮耀頓時成為世界的羞辱。
我們屬靈的智慧當判讀一下…今天我們真的住在神的家嗎?或是正在失落中?
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來11: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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