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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聖經] 創世記(一) 導論 一個「約」的故事 2022.2

〈創世記〉可以簡單分為二個段落:一、第1至11章:創造的起源、墮落、洪水、巴別塔;二、12至50章:以色列先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的故事,有些人會把約瑟的故事獨立出來,成為第三個段落,約瑟的故事特別交代了以色列民族為何前往埃及寄居,以至於後來有摩西的出埃及記,一連串的故事,都是重要的脈絡。

一、「起初」與「創造」

 創世記作為聖經的第一卷書,也是五經(妥拉)的首卷,「起初,神創造天地」是整本聖經的開頭,而原文中的第一個希伯來字תישִׁארֵבְּ (re'shiyth)代表起初、開始之意,而有趣的是אבבָָּּ (bara)創造和起初,前三個字母(希伯來文讀法是由右到左)是相同的,「起初」和「創造」密不可分,bara(創造)一字在希伯來文中有相當的分量,舊約聖經中很少使用這個字,而且毫無例外只用在以色列的神身上。如果我們把〈創世記〉放在古代近東的時代檢視,我們會發現他帶著獨特性──在普遍多神的時代,創造的榮耀單單歸給以色列的神,這樣的獨特性幾乎貫穿整個摩西五經,在出埃及記中的十災,其實也在證明以色列的神勝過埃及「眾神」。

 單單「起初,神創造天地」,這一節經文,就帶著豐豐富富的意涵,緊接著記錄精彩的七天創造的細節,從「地是空虛混沌」到「創造」之間,許多人解釋創世記的開頭,認為是從「無物」到「創造物」,舊約學者 Von Rad 的見解頗為明智:「創世紀第一章的神學思想,並非在無物和受造這兩極之間移動,而是在混沌和宇宙秩序這兩極之間移動。」因此,〈創世記〉所交代的「起源」,也告訴我們「原則」,因為生命、存有、秩序都是從這裡而來,只有「原廠」才知道受造物最佳的護理方式。簡而言之,我們所有的理論基礎、前提假設,必須立在精準正確的位置,前提假設不一樣,發展就不一樣,原則就不一樣;相信「創造論」的人會相信生命的價值是因為神的創造,相信「進化論」的人會相信物競天擇,人的世界也是一種競爭的狀態。「創造論」與「進化論」在各自的領域都是龐大的主題,無法用三言兩語解釋清楚,創世記1-11章也包含許多難解經文,但裡頭陳述的重點可以簡單整合為:創造、秩序、生命。

二、按著「神的形象」被造──人的獨特性(權柄與責任)

 救恩歷史之所以存在,是因為人的犯罪與墮落,犯罪的人才需要救恩,神所造的萬物,只有人是按著神的形象創造,並且人是「有靈的活人」,正因如此,也被賦予的管理世界的責任,有一天必須向神交帳。人是神特別的創造,有靈的活人,就是具有神的性情,我們不只是有神的形象,還要有神的性情,雖然我們的本質永遠不會改變,我們不可能成為神,但我們需要學像神,學著如何做一個好管家,管理這個世界。

 「有靈的活人」有自由意志,但也必須冒著風險,我們可以選擇順從或悖逆。許多人在討論,上帝為什麼把一顆不能吃的樹放在伊甸園裡面,我們不要討論這個問題,但我們確實可以知道,神給予人責任的同時,祂也放下了界線,而這個界線是不能逾越的,就如同我們今日,自由,如果沒有給予限制和範圍,就是放縱,從起初直到如今,上帝的次序和規矩都是清楚明白的,界線不是為了讓人受苦,而是一種保護。亞當、夏娃犯罪之後,眼睛明亮所看見的第一件事,是他們赤身露體,然後躲藏遮羞,自由意志反而讓他們失去自由,法國福音派學者 Henri Blocher 說:「在神的創造中,自由是不帶著焦慮的,自由沐浴在神的恩典之下……他們順服神多久,這自由就持續多久。」

 神與人之間的關係破裂來自人背離神的心意,當「罪」進入世界,整個大地風雲變色,大地跟著受咒詛,犯罪從來不是帶給人自由,反而帶給人重重的綑綁和痛苦,「神創造、人犯罪、神拯救」這是整個救恩的基本架構,為什麼神要如此呢?因為人無法解決「罪」的問題,這個世界的建立有神的心意和秩序,神是慈愛的神,但也是公義的神,犯罪必須付出代價,後續整本聖經的重點,是神漸進式的應許,逐步成就祂的救恩計畫,而這個救恩計畫,從揀選一個人開始,從「一個人」到「一個家族」,到「一個國家」,最後成為「萬國的祝福」。

三、揀選的起點──亞伯拉罕之約

 聖經提到神與人的「約」,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並且約的效力延伸至後代子孫,創世記從第十二章進入另一個單元,開啟了「揀選」的道路,這個被神驗中的人叫做亞伯拉罕(原名亞伯蘭),「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這個約非常關鍵,因為往後的以色列史,都建立在這個基礎之上,在第十七章,再次重申這個約,並有更多的細節:「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雖然後來有摩西之約、大衛之約……等,都沒有越過這個應許,割禮是以色列與神立約的記號,直到新約時代,基督的血所立的新約。

 當亞伯拉罕死後,必須有人承繼這個應許,這個「應許之子」就是以撒,同樣的道理,當以撒死後,誰繼承應許呢?以撒有兩個兒子,長子「以掃」、次子「雅各」,雖然長子是以掃,理當受祝福,但以掃輕看長子的名份,以至於後來錯失了祝福,「雅各」成為繼承應許的那個兒子。聖經當中經常提及耶和華神向人啟示祂自己:「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雅各所生的十二個兒子,就是以色列十二支派的祖先,在他們的有生之年,都沒有真正進入應許之地。有關以色列先祖的故事,在聖經都有精彩的細節,在此不再贅述。

四、約瑟──神使用的器皿

 〈創世記〉最後一個段落,是約瑟的故事,約瑟是雅各晚年所得的兒子,她的母親拉結是雅各的摯愛,但拉結早逝,父親的寵愛都在約瑟身上,但這也引起了其他兄長的忌妒,他們用計將約瑟賣到埃及,從這裡開始,故事的焦點從雅各轉移到約瑟,〈創世記〉37章開始講述約瑟的故事,但在其中卻弔詭穿插了38章,講到猶大和她瑪的故事,創世記的故事鋪陳是相當嚴謹的,為什麼在約瑟的故事中穿插猶大她瑪的故事?可能的原因是,按照時間順序來寫,以及猶大支派在往後猶太歷史上是一個重要的支派,君王由此而出,耶穌基督也出自猶大支派。回到約瑟的故事,約瑟被賣到埃及,原本是卑微的奴隸,後來甚至被誣陷,成為罪犯,但神的劇本跌宕起伏,約瑟成為埃及的宰相,並且為埃及解決七年飢荒的問題,正是因為飢荒,雅各一家遷居埃及,〈創世記〉結束在約瑟,約瑟和他父親的眷屬都住在埃及。「約瑟活了一百一十歲。約瑟得見以法蓮第三代的子孫……約瑟對他弟兄們說:我要死了,但神必定看顧你們,領你們從這地上去,到他起誓所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之地。約瑟叫以色列的子孫起誓說:神必定看顧你們;你們要把我的骸骨從這裡搬上去。約瑟死了,正一百一十歲。人用香料將他薰了,把他收殮在棺材裡,停在埃及。(50:22-26)」〈創世記〉的結尾,開啟了〈出埃及記〉的頭。

▌李慧貞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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