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每一個走向成聖道路的基督徒而言,都想要知道:自己要如何做才能成為合神心意的人。合神的心意,討主的喜悅,似乎也成了基督徒在心思意念裡想要立定的志向。但是,以一個現代人處處都講求效率、報酬率、CP值如何的狀況之下,許多時候,我們都在「主的滿足」以外,作自己想做的事,用自己的心思意念判斷,用自己天然的能力去做事。
當我們在說:「主啊!離了祢,我們什麼也不能做。」的時候,其實自己的光景往往是認為自己還能夠作許多事,包括自己的計劃、自己的籌算。所以,除非神來開啓我們的眼睛,讓我們知道神的工作不能使用我們天然肉體的生命,因為靠肉體的努力是無益的,自我分析也是一條徒勞無益的路。當人類的始祖亞當吃了分別善惡的果子,眼睛明亮之後,他的意志就充分發展,自由選擇自己想要的,他的己意就取代了神的心意,人的靈也已經死亡。
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基督徒的生命非常需要「主的光」,好讓我們知道神的心意。主的光更是來教導我們如何分辨:什麼是神的,什麼是人的;什麼是屬天,什麼是屬地;什麼是被神引導,什麼是自己的感覺及想像。正如詩人向神發出的呼喊:「求你發出你的亮光和真實,好引導我,帶我到你的聖山,到你的居所。」(詩篇43:3)「因為,在你那裡有生命的源頭;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詩篇36:9)「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人通達。」(詩篇119:30)
我們的神是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的神。在日常的禱告中,我們是否常常敞開心向神說:「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我們對自己的認識,往往都是片面的、也是不夠真實的;對自己的認識應該是要由神而來的,由神來鑒察我們的。神的鑒察,神的光臨到,照明一切隱而未現的黑暗面,我們才會看見自己以往沒看見的,並且顯示出我們自己不知道的光景……。
除非神的光臨到我們,直到我們在祂的光中看見自己的污穢,認識人性的敗壞和我們所錯用、誤用,不願受約束的自由意志、無限追求魂的情感……是如何使聖靈擔憂,惹神的怒氣時,我們就會靈魂甦醒因而戰兢恐懼。為神而活的人,是天天認罪悔改的人,是真誠謙卑,看似一無所有,卻樣樣都有的人,也是浸潤在神光中的人。感謝神!歷世歷代,古今中外的許多聖徒,已經為我們立下了美好的榜樣。在這條追求成聖的道路上,讓我們持續的相信,持續的盼望,並持續的堅守到底,終要得到那最終的獎賞!
▌保羅牧區
郭美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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