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恕是超越人所謂的公義,赦免那些完全無法寬恕的罪行(C.S. Lewis,註1)。
當我們因為感覺到痛苦,而無法脫離那些他人得罪或是傷害我們的負面情緒時,其實是自己用怨恨與苦毒綑綁自己。這些記憶常常隱藏在心底深處,平常可以相安無事,但有時候因為觸景傷情被引發時,就會對自己造成更多的傷害,使我們無法得著痊癒,心靈不得自由,也無法得到平安,健康也很有可能因此受到影響。這種痛苦得到痊癒的關鍵就是饒恕,我們都知道情緒的醫治需要饒恕,人際關係的醫治也需要饒恕。饒恕說起來很簡單,問題在於我們常常都以為自己已經饒恕了,已經原諒了,關係修復了,但是沒有真正地饒恕。常常在理智的層面饒恕了,內心卻還是不自覺地陷入被傷害的苦毒中。甚至當我們認為自己受的傷害太大,太慘的時候,可以有很多理由,很多藉口選擇不饒恕。但如果想要活在自由與健康的生命當中,我們就必須要除去因為不饒恕而產生的苦毒與怨恨,必須要在聖靈的真理與愛當中處理心中的結,才有可能修復人與人,人與神之間的關係。
一個人若是沒有被得罪被傷害的事實,就沒有需要饒恕的客觀條件,古人說: 事不關己,關己則亂。無關痛癢的事是談不上饒恕的,最需要饒恕的反而是那些是我們感到椎心之痛,難以原諒的事。然而我們的饒恕常常是出於無可奈何,無法抵抗回擊,而不是真正的饒恕。因為真正的饒恕本身不是感覺或是情緒,而是意志的選擇與決定。當我們心底的意識是不饒恕時,負面情緒就不斷地被製造出來,就像火災警報器,消防隊來時要處理的不是那個警報器,而是造成警報的火或是煙霧。當我們自發地下決心要選擇饒恕後,情緒就會隨之改善。而身心得到醫治的關鍵常常就在「受傷害的感覺」與「自發選擇饒恕」之間的拉扯與對抗。
人首先要經歷被神饒恕,才有可能學習真正的饒恕,因為饒恕是神所賜的恩典,只有經歷過恩典的人才會知道恩典的可貴,才會有能力將這個恩典帶給別人。人也必須要相信神的信實與慈愛;連天空的飛鳥神尚且看顧牠們,何況是屬神的兒女呢? 所以自發性的選擇饒恕必須建立在經歷過神的恩典,還有相信神的信實這兩樣條件之上。願我們都因為神的恩典與信實,學習饒恕的功課,使我們能夠活出自由美好的見證。
以弗所書4:31-32 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
〃張頌恩傳道〃
註1: C. S. Lewis, Reading for meditation and reflection , ed., by Walter Hooper, New York : Harper Collins, 1996, P.63.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