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十誡」,彷彿是一個古老的教訓,已然過時,但事實上,神的律法和誡命在今日仍然適用,讀《石版上的聖言》如獲至寶。
「律法既由上帝頒布,必然彰顯上帝聖潔的屬性,世界上的法律也一定反映立法者的性情特點。十誡的每一條誡命都啟示了上帝的位格和本性……十誡顯明了神對人的心意。」
為什麼十誡的第一點,就是「除我以外不可有別的神」?其實,基督徒所有的生命反思和修剪,都在這個基礎上面,如果沒有認耶穌基督是主,我們也就沒有遵守律法的必要,因為基督成全了律法。在現今的世代充滿了有形無形的偶像,有人曾打趣說:「現在的女神比宅男還多……」彷彿在外貌、專業領域上的頂尖成就,即可被冠上「神」之名,這也主導了世人追求的方向,謙卑不是美德,行銷才是手段。「諸神」氾濫的年代,好像「你信什麼不太重要,重點是你信的東西有沒有好處」,信神,不是為了得生命,是為了自己的喜好,自己就是自己的神。
十誡,其實是聖經中信仰教育的開端,人透過十誡認識這位真神的屬性,是現在看為落伍的教訓,在當代卻是非常前衛的。以「守安息日」為例,工作六天,休息一天,包括雇主、奴僕、動物……都在此限,哪一個古代民族這麼落實「階級平等」?奴隸哪有甚麼人權?過勞死也就算了。可是在神起初的律法中,顯明他看重生命,不管「人」是什麼階級,任何人都應該守安息,並且敬拜神,而諷刺的是,今天許多人不想信耶穌,是因為不想守主日,覺得浪費時間,事實上,「守安息」標誌的是自由,而非綑綁,因為只有脫離埃及,以色列才有真正的自由,我們不再是奴隸,來到神的面前是一種極大的尊榮。
▌李慧貞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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