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拉罕之約:
主要經文:「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1-3)
後續經文:創15、創17
由約的應許(創12:1-3)至約的訂立(創15:18)至約的申訂(創17:2),使約之內容逐漸明朗、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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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12章,上帝給亞伯拉罕(亞伯蘭改名後的名字)一個應許,我們稱為「亞伯拉罕之約」。這個約是整本聖經的核心,是神救贖人類的重大計畫,經歷大洪水、反叛神的巴別塔事件出現後。此約的內容顯出神在世界上再來一次新的「創造」,完成神初始造人的目的(創1:28)。
亞伯拉罕之約的概念:
- 神單方的許諾,人單方的接受。這個約並不像一般人以為的雙方談約定。立約者乃上帝單方面,亞伯拉罕沒有出半句話,這不是勢均力敵的雙方所立的約,他只有兩個選擇:接受或者拒絕。我們無法主動和上帝簽約。
- 神主權的揀選,人信心的回應。上帝立約的目的是祝福他。神使應許成為立約,人由被動變為積極。「約」其實就像上帝設立的婚姻,偉大的神竟限制自己,和一個人、一個家族立下婚約。此約會一直看到神說:「我必」,上帝說了六次,這是令人有盼望的,因為上帝與人立約,祂發誓祂會堅守到底,絕不落空。
我們來看12章1-3節,這個約的內容:
- 「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上帝從一個人開始創造,也從一個人開始救贖。上帝第一個應許要給他們一個大國,有國就必有土地居住,那土地位居世界各大洲的中心,全世界的十字路口,就在耶路撒冷,上帝應許賜給他們做為永遠的產業。有趣的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三個人都從未真正擁有過那塊土地,並且,都將自己未曾擁有的產業留給兒子。他們都是存著信心死的,可見他們的信心有多大。
- 「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大國必會有許多國民。第二個應許是:「我必使你生養極其繁多;國度要從你而立,君王要從你而出,並要叫人得福。」有趣的是,上帝一樣給他信心的功課,說要成為大國,必有很多後裔,神說要像天上的星一樣多!?但是,他100歲的時候,上帝才給他一子,並且在數年後,給他要他獻上獨生子的考驗。
- 「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第三個應許是上帝會用他們來影響列國。但這個應許有兩面:凡咒詛你的,就會受到咒詛,凡為你祝福的,就會蒙福。這個應許到今天仍然有效,因為照耶穌說的,我們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既然你們屬於基督,你們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加3:29)
但上帝並非無條件的一直祝福他們,祂也在約定中對亞伯拉罕要求:
- 猶太男子都必須行割禮,做為蒙約的記號。
- 猶太人必須順服上帝,遵守上帝的命令。
這個家族,其實都不是完全的人,他們每個人都說過謊、犯過罪。但是,他們最終得上帝的喜悅,神稱他們為義,為什麼呢?一樣會犯罪的他們,有什麼地方跟其他人不一樣以致討神喜悅嗎?關鍵就是,他們每個人都有信心,上帝要的是相信的人。
我們再來看,上帝給亞伯拉罕的約,如何影響整個舊約、影響世界、塑造舊約的內容?
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上帝要他成為大國... 地上的萬族要因你得福。亞伯拉罕會由「一人」延伸至「一國」,這「一國」會影響「萬族」。
一、「一人」變為「一國」
一個國家需要國民、國法、國土。
- 創世記至出埃及記,記載亞伯拉罕如何由一人變成有很多後代,再成為大國。
- 出埃及記至民數記論及這個國家的國法;申命記再次重申這些法律。
- 民數記又記載這些國民如何向應許之地進發;約書亞記就是記錄他們得著國土的經過。
二、「一國」使「萬族」得福
- 這就是士師記至後面整本舊約的內容,可惜這「一國」並未能完成上帝的心意,使萬族蒙福。上帝因此要和人訂立新約,將來在基督第二次再臨時,亞伯拉罕之約將完全成就。
結論:
我們會發現後來歷史發展的方向,亦循著此約的啟示漸進發展。不論舊約、新約,「我要做你們的神,你們要做我的子民」,類似的話在聖經中不斷出現,上帝想跟我們在一起,在啟示錄中我們看到,上帝要來到地上永遠和我們同住,成為家人。祂要做我們的父,我們要做祂的民,這是祂創造宇宙和人類的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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