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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我思] 愈靠近神的人,愈要聖潔 2021.12

近日,專科班進行《但以理書》課程時,老師提出一個問題:「過去,任何人只要用不潔淨之手觸碰聖器,就會遭受到可怕的下場,為何尼布甲尼撒能夠將聖器擄走,卻平安無事呢?難道神不吭聲嗎?」確實,《舊約》曾有服事者未遵行神的命令而被擊殺的事件。《利未記》十章曾提到拿答、亞比戶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的,他們的下場是被神燒滅;《撒母耳記下》六章也說到烏撒伸手扶住約櫃,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然而,尼布甲尼撒不僅將神殿中的器皿帶回巴比倫,還放在外邦神廟裡,沒有什麼事發生,如此看來,神作事是否有不同標準呢?

 首先,我們可以觀察有「可怕下場」事件的發生與教訓。拿答與亞比戶是大祭司亞倫之子,《利未記》九章甫記載亞倫與兒子承接聖職,隨後,兩個兒子就因為行了耶和華沒有吩咐的事而死去,《利未記》十章3節清楚道出耶和華殺了二人的理由:「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再看烏撒事件,烏撒誤觸約櫃,以致死亡,原因為何?有關聖物處置的規定,見《民數記》四章15節:「將要起營的時候,亞倫和他兒子把聖所和聖所一切器具遮蓋完了,哥轄的子孫就要來抬,只是不可摸聖物,免得他們死亡。會幕裡這些物件是哥轄子孫所當抬的。」聖物必須由神指定的人按照一定流程謹慎處理,稍有不慎,就會招致滅亡,曾有伯示麥人擅觀約櫃,神就擊殺了七十人。由此可知,神對於神聖物件的處理有高度要求,因此也對於服事的人有高度要求。閱讀《利未記》,我們不難發現神對祭司的高標準不僅在外表上,也在道德上。回到尼布甲尼撒王帶走神殿器皿這件事,其實經文就有提到是出於神的意思:「主將猶大王約雅敬,並神殿中器皿的幾分交付他手,……」(但一2)神藉外邦人的手懲處百姓,並非神放任不管。

 透過回想《舊約》中被神擊殺的聖職人員事件,反思自己身分逐漸不同,是否仍放任自己處在過去未信時所過的不潔生活中?愈靠近神的服事者,神對聖潔的要求也愈多。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是每位聖潔蒙愛的神兒女畢生的功課。

▌馬太牧區
李易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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