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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聖經] 再一次的應許 - 申命記導論 2022.22

重申關鍵原則:順服就蒙福

 神是烈火,是忌邪的神,申命記開頭4章22至26節 一直到30章19至20節結尾,就不斷重申「跟隨我得永生、永遠在選擇中分別,因為不在永恆的源頭就是遠離永恆,速速滅盡」中心思想!

 生命的意義在於了解順服神心意,當人生所矜誇的光彩絢麗都褪去之時,我們還剩下什麼? 歷經去蕪存菁煉淨的靈魂中,在我們心裡所有的,「神的話」將在各人面前被顯明!

 在申命記寫作當代,摩西帶領以色列出埃及,其實只要11天的路程即可到達並進入迦南美地,但到最後神讓他們花了40年又11個月才得以進入應許!

 因為當雅各的子民,從他們當中選出各支派菁英代表窺探當地,窺探結果果然坐實當地為流奶與蜜之地,遙想當初神隻手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的榮美輝煌,短短過了幾個月,眾民似乎都忘了神帶領以色列民所離開的地方,是當代帝國級的一等一埃及王朝,然而,各支派所選出的菁英,因當地亞納人的高大就直接告知無望進入應許之地,直接宣判神的應許無望!

 只要神定意,祂的應許就必成就,但往往神旨意下放給人執行,卻往往成為干擾變異因素,12支派代表所帶出的風向,讓自己成為同輩世代沒法進入應許的罪魁。

 「當人代表神發表不是從神來的言論,將承擔自己句句定準的罪。」

 因著人僭越神主權,逕自違背神心意宣告惡信,導致神發怒起誓說:「這惡世代的人,連一個也不得見我起誓應許賜給你們列祖的美地(申1:35)」,神為何以毀滅對待以色列人?其實不是神毀滅,而是人選擇不合神意之途所招致的結果。沒有聖靈內住的人,其自由意志往往會做出違背神的心意,這是人性的必然走向,遠離神,就是遠離真理,所帶來的結果就是滅亡。

 當時申命記中記載只有迦勒、約書亞得看見流奶與蜜的地土,至於其他百姓,神的靈離開他們,那些自以為神仍同在的以色民驕傲自大,以為恩典帶來的能力源頭來自自己,導致出征亞摩利人可以能像過去一樣得勝,終致在仇敵面前完全潰敗!(申1:42~46)

 申命記第二章經文一開始寫著「此後」兩個字,從十個探子回報惡信事件後晃腦便過了38年,直等到不信當那世代香消殞落,神才再次曉諭百姓往北而行,為再次進入迦南美地預備與迦南地民族征戰。

 申命記英文名為「 Deuteronomy」 在七十士譯本中,是由兩個希臘文字組合而來,deuteros 意即「第二」,nomos 是「律法」,意即重申律法。

 有人說申命記是聖經中的第二本律法書,臚列於摩西五經中的最後一卷,摩西晚年在耶利哥城對岸、約但河東的摩押平原上(申1:5)重申神的誡命,因上一代不信子民,都在四十年的曠野漂流中死去,而新一代的以色列民快要踏入應許之地迦南之前,摩西在快離世前不斷重覆交待以色列民,世世代代謹守遵行神的一切律例誡命,再次詳述、解釋、說明各樣律法,甚至在書卷末,神要他寫下詩歌,使百姓能在後世詠嘆傳唱神作為(申31:22)。 

重申誡命

 神在以色列民預備進入迦南地前,重申40年前神的誡命原則:十誡,這四十年來神常與你們同在(申2:7),神說:「要知道除我以外,別無他名」,這也是申命記述屬神子民得以再次進入應許的關鍵!

 十誡第一則聲明(5:6):「我是耶和華你的神」在神曉諭自身的權柄與身分後,才開始頒布十誡:

重申人與神的縱向關係

  • 1「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5:7):為何這是第一條誡命?如果連神身分都不願承認,更不用說遵守以下各項誡命。
  • 2「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5:8-9):再次重申因為神是忌邪的神,再次重申因為神是忌邪的神,所以不應以別神代替真神。
  • 3「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5:11):異教徒稱呼神的名就可操縱神明,達到自己欲望需求,猶太人因此誡命而從不稱呼神的名,而以「主」Adonai 呼求神。
  • 4「當守安息日為聖日」(5:12-14):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用意為在主裡得安歇,而不是什麼都不做。
重申人與人的橫向關係
  • 5「當孝敬父母」。
  • 6「不可殺人」不可謀殺。
  • 7「不可姦淫」杜絕婚外的不潔。
  • 8「不可偷盜」。
  • 9「不可做假見證陷害人」:在當代做假見證的後果,將導致被告定罪而被石頭打死,間接造成謀殺。
  • 10「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房屋」強調除了外在行為,神更在乎人的內在動機。

 總結十誡原則:神唯願人(5:28)對神存敬畏的心、遵守誡命,使人與後代的以得福。這一切都指向人生進入應許三原則「出、進、謙」:出埃及、進迦南、過謙卑以神為大的生活。

 其後諸多長篇律例記載所有屬神者的各樣規範,架構同上述十戒,從神與人到人與人各樣規條中,可看到幾個要點(細部分類引用自《上帝子民的倫理學》(校園出版):

遵行神道

  • 遵從並效忠以色列獨一的神(申4:1~43)
  • 摩西做中保(申5:22~六3)
  • 一主、一愛、一忠誠(申6:4-25)
  • 以色列蒙揀選及其含義(申7:1-26)
  • 不是單靠食物(申8:1-20) 
  • 非因以色列的義(申9:1-10:11)
  • 遵行神的道(申10:12-22)
  • 關鍵選擇:祝福或咒詛(申11:1-32)
  • 以色列的慶典韻律:三個年度節期(申16:1-17)
  • 以色列領袖:審判官和官長(申16:18-17:20)
  • 神恩帶屬神子民,分別外邦人
  • 各種隨從別神的試探(申13:1-18)
  • 以色列的獨特性反映在家裡和田間(申14:1-29)
  • 祭司和先知(申18:1-22)
  • 界定及保護社群(申23:1-25)
  • 神律例中,不使屬神子民受虧待
  • 超乎萬名之上的名(申12:1-32)
  • 豁免債項,釋放奴僕(申15:1-23)
  • 誤殺、謀殺、惡意陷害(申19:1-21)
  • 關於戰爭行為的政策和規限(申21:1-20)
  • 糾正公眾和私人過犯(申21:1-23)
  • 尊重各種形式的生命(申22:1-12)
  • 婚姻和性關係的貞潔(申22:13-30)
  • 描繪關愛的社會(申24:1-22) 
  • 慶典與委身的承諾(申26:1-19)

 各項律例要點,引用申命記16~17章原則「宣告神設立權柄」,設立審判官:維持司法公正(16:18-17:13),目的是讓人發自內心的跟隨,並願意效法,原則如下:

  1. 不可做神所恨惡的事 (16:21-22):拜偶像,例如:不以人名設立教會、機構,深怕不成 熟的人將之不知不覺成為偶像。
  2. 不可做神所憎惡的事(17:1):獻上不完全的殘疾。
  3. 查證神眼中看為惡的事(17:2-7):不根據傳聞細細查驗各樣調查。

 總結律法帶來的果效與提醒,猶記本堂高敏智牧師分享某次去中國大陸山東服事經驗,與當地同工同樂,同食蜂蛹、各樣昆蟲,不被自我服事方式與在教會生活習慣僵化了律例,提醒我們面對律法,應謹守真理,但隨時更新活化自己,使事工能流暢進行,神要我們去哪裡就去哪裡!現今世代,我們生活在神的慈愛與憐憫中,應該學習將神的話、條例寫在心上,活出應有屬神的條例!

承先啟後

 申命記有兩位重要的領導人:「摩西與約書亞」, 摩西在他即將離世之際,勉勵以色列會眾、約書亞 ,也吩咐祭司長老誦讀律法,摩西深恐以色列民如今尚且悖逆,當代若不盡心記念謹守律例,未來將再次走向滅亡(申31:1-23),雖然摩西不再能領導,神興起約書亞承接使命,他要剛強壯膽,使以色列民得以進入神的應許之地。

 而耶和華神吩咐摩西所寫的摩西之歌(申31:22),回顧神的恩典與作為、百姓的悖逆不信帶來責罰的同時,也夾帶「回歸復興的應許」給屬祂的百姓。摩西也向以色列十二支派祝福,從文末可看出,摩西雖然擔憂以色列再度忘卻神的教誨而失敗,但仍在神的憐憫中,從他列祖時代即揀選的子民給予祝福。

 因米利巴水事件,摩西不得進入應許之地,摩西一生傳遞神旨意,卻因一時錯誤而不得進入迦南地,雖說人必須學會為每一個決定付上代價,包括錯誤的決定,摩西最後順服神的旨意,只能在尼波山上觀看應許地,讓約書亞帶領以色列民,完成那原本是他終其一生致力的使命,這也是摩西人生的最後終點站,摩西120歲時死在尼波山上,生於埃及,終於摩押地(34:6),看似人生未盡圓滿,但神親自埋葬摩西,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僅此一人,摩西著實為神所愛的忠僕良牧!

 申命記所記載的一切神蹟,都不是摩西的才能,縱使他在人生前40年已學盡王宮一切知識技能,但神用摩西,是神在接下去40-80歲的時間,學習的是破碎,使摩西在80歲時才能完全為神所用,成就神要的而不是自己要的!

 摩西學到的新角色是:「神的器皿」使摩西面對法老時得以完全讓神出手! 這是神的榮美展現時刻!

 以申命記26章1至3節作為本篇導論的總結:「你進去得了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為業之地居住,就要從耶和華你上帝賜你的地上將所收的各種初熟的土產取些來,盛在筐子裏,往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去,見當時作祭司的,對他說:『我今日向耶和華你上帝明認,我已來到耶和華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賜給我們的地。』」

 願我們能從申命記中看見人生的歸零,重申每日自己成為獻上活祭那初熟的果子。

 ▌高頌安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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