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舊約時代,只有利未人、亞倫後裔等世襲關係才可以事奉神,難道其他人無法像現代人一樣,大家都可以在教會有服事神的機會嗎?其實,在舊約也是有的,不是利未支派的以色列人,可以自願許願分別為聖,成為「拿細耳人」。
為什麼神會設立拿細耳人呢?
上帝設立拿細耳人的原因:
- 人人有機會事奉:讓有心願意事奉上帝的人,都有事奉的機會,即便利未人,仍只限男性能做祭司,但做拿細耳人,無論男女皆可。
- 祭司不盡責:祭司是世襲的,但若他們沒有盡到應盡的職責,神就會另立他人作祭司的工作。例如以利的兩個兒子作惡多端,極度失職。因此,上帝就另興起非利未支派的撒母耳做「拿細耳人」起來取代他們,做祭司獻祭的工作。
其他聖經中的拿細耳人如參孫、 施洗約翰、 使徒保羅,都是耳熟能詳的人物。
當然要做拿細耳人也不容易,民數記6:1-8節,講到做拿細耳人的規範:
上帝規定他們三條誡命—比神對利未人的規定還要嚴格,甚至在一些規定上跟大祭司同等:
- 清酒濃酒都不可喝
- 不沾染死屍
- 不能剃頭
- 有失敗的案例嗎?
可惜參孫就是那位最失敗的,他手握滿滿的恩賜與神聖的呼召,但他生平荒腔走板,酒醉、接觸死屍、上當被剃頭失去力量,三項條例都守不住,一代名將無法拯救當代以色列人,實屬可惜。
新約後,已沒有再照著舊約的條例生活。在教會不是只有傳道人才能服事,會友不用特別許願作拿細耳人,就都有機會在教會服事。我們都可以如祭司一樣事奉神。「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得前書2:9」
如何成為現代拿細耳人?我們仍能思想當時拿細耳人條例背後的含義,仍是我們現在事奉時很好的標竿與反省。
1. 要有清醒的心思意念
「清酒濃酒都不可喝」。為甚麼不要喝酒?因為酒會讓我們的心思意念混亂、作出錯誤的判斷,我們說要奉獻,就要把每一天把清醒的心思意念奉獻給主,終日思想神的話語,像拿細耳人一樣。
2. 分別為聖,遠避試探的環境
「不沾染死屍」。屍體代表死亡,沾染死屍表示沾染世俗的敗壞,跟罪連結在一起。神要我們分別,分別為聖,「先分別後合一」。
聖經中幾處講到合一的經文,都不是沒有界限的跟所有的人合在一起。反之,都是有條件的:
主耶穌將「那滅亡之子」與門徒分別出來,然後講合一。(約17)我們要與世界分別,再合一。我們不可能不跟世界打交道,特別是台灣社會基督徒很少,我們要先做好分別的功課,否則會被世界帶著跑。
3. 順服權柄:
「不能剃頭」。不剪髮的屬靈意義:頭髮是「冠冕」、是「遮蓋」、是「權力」的象徵。所以留長髮有順服、服權柄的記號。
最後,你願意學像拿細耳人一樣,遠離污穢與放縱,將自己分別為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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