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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聖經] 獻祭制度與祭司職分 2022.17 

獻祭的起源

 神創造人,在伊甸園中本無需獻祭,人何時開始需要獻祭呢?乃是因為人的墮落,需要神的救贖,人落入罪中,要親近神、事奉神,就需要藉著獻祭。人類的第二代該隱、亞伯就透過獻祭與神交通。洪水過後挪亞一出方舟,就馬上築壇獻祭給神。之後亞伯拉罕蒙召,離開吾珥到神應許的迦南地,就在那裡築壇獻祭。神還沒有設立獻祭制度時,人本能就會想與神交通而獻祭。直到以色列人蒙拯救,從埃及地出來走到西乃山,神藉著摩西指示以色列百姓,設立會幕並開始制定獻祭制度及揀選獻祭的人,也就是祭司專屬獻祭的職分,祭司所要做的就是獻祭、親近神。獻祭有一定的制度,是按著神吩咐所頒布的律法而制定,而律法是在神和以色列人立約的基礎下產生。這約就是「西乃山之約」,是神與亞伯拉罕之約的延續,這是神的應許。

獻祭的制度與種類

 獻祭的制度包含幾種要素,有會幕、祭司、祭牲及以色列全體的人。利未記一至七章神制定獻祭的條例,選召利未支派為祭司,是根據亞倫等次做祭司,然而將來會有一位大祭司,是按著麥基洗德的等次做大祭司,那就是耶穌基督,希伯來書10:19-20:「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當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時,聖殿的幔子從上至下裂為兩半,這不是人手所能做到的,這門已開了,人可以到神面前來。按照舊的律法獻祭是多次的,但主耶穌只是一次獻上永遠的獻上。

 舊約時期祭司的作用是代表百姓,就是神的子民,每天來到神面前事奉,為帶著祭物到會幕中的百姓,獻上各種不同的祭,所獻的是祭牲並祭牲的血。獻祭的種類如下:

1. 燔祭(利1:1-17):

  • 獻祭的理由:自願,要全然獻給神,蒙神悅納而獻馨香的火祭。
  • 獻的祭牲規定:沒有殘疾的動物,且依據個人的能力,獻公牛、公羊、斑鳩或雛鴿。
  • 祭物的處理方式:把血灑在壇上,祭物要全然燒盡在壇前。
  • 預表:完全,象徵基督完全捨己。

2. 素祭(利2:1-16):

  • 獻祭的理由:自願,表示要與神立約。
  • 獻的祭牲規定:不可有酵,要用鹽調和的無酵餅或榖物細麵。
  • 祭物的處理方式:一部分燒在壇上獻給神,餘下的歸給祭司。
  • 預表:完美,象徵基督所立的新約。

3. 平安祭(利3:1-17):(還願祭、甘心祭、舉祭等都是平安祭之一)

  • 獻燔祭的理由:自願,獻上感謝為祭。
  • 獻的祭牲規定:沒有殘疾的動物。
  • 祭物的處理方式:把血灑在壇上,燒盡脂油,餘下的由祭司及獻祭者和家人一同享用預表:和好,象徵與神一同進餐,表達和好的關係。

4. 贖罪祭(利4:1-5:13):

  • 獻祭的理由:強制的,為誤犯或陷在罪裡,沾染污穢後得潔淨而獻。
  • 獻的祭牲規定:按犯罪者的身份而獻:祭司或全會眾獻公牛;官長獻公山羊;一般個人可獻母山羊、綿羊羔、二隻斑鳩或二隻雛鴿、榖類的供物。
  • 祭物的處理方式:將血對著幔子彈七次,且抹在香壇四角,其餘的血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腳那裡,燒盡脂油在壇前。
  • 預表:代替,象徵基督代替贖罪。

5. 贖愆祭(利5:14-6:7):

  • 獻祭的理由:強制的,造成聖所或別人的損失而獻,關乎賠償以表示沒有虧欠和清白,除去歉疚。
  • 獻的祭牲規定:沒有殘疾的公羊、母羊、羊羔,貧民按能力獻斑鳩、雛鴿兩隻,一隻為燔祭、一隻為贖罪祭。
  • 聖物上的差錯還要償還,加五分之一的賠償給祭司。
  •  祭物的處理方式:將血對著幔子彈七次,且抹在香壇四角,其餘的血倒在壇的腳那裡。司可吃部分祭物。
  • 預表:補償,象徵基督代替人補足虧欠。

為什麼要獻祭,獻祭的目的是什麼?

 從上面的獻祭種類體會神是聖潔的,因人常常犯罪,犯罪就受律法的定罪,然而神願意給人有重新的機會,就是向神獻祭,罪就得著赦免,獻祭看到神對人的憐憫與慈愛。獻祭為了讓人產生敬畏神的心、讚美神的心,認識自己的罪,願意甘心獻上自己。獻祭的目的,是讓人因此而歡喜快樂的活在神面前。也許你還是會覺得為什麼要有這麼多繁瑣的獻祭制度!只能說神要制定一個範圍,好讓人活在祂恩典之下,活在敬拜神的人生裡 ; 如同一個小嬰孩,你會給他安全的界線,讓他在安全範圍當中,不受任何的傷害一樣。神從西乃之約,設立獻祭的一切制度,給百姓有機會與神連結,然而百姓進迦南地後,獻祭漸漸就流於形式,人敗壞的心昭然若揭,神的心意被人糟蹋、撇棄。在新約時代,神直接差獨生兒子耶穌基督,成為挽回祭,基督預表了祭牲,如宰殺的羔羊,代替了舊約的獻祭,耶穌基督的寶血,成就了救贖的記號。

祭司的職分

 有獻祭的制度,就必有祭司的職分,祭司的職分是要做什麼呢?

一、祭司必須自潔,分別為聖。

 祭司首要的條件是自潔,因為人若不自潔,沒有人能到神面前。神設立祭司是團隊,也就是利未支派全體要分別為聖,祭司必須自潔,為自己獻祭、也要為百姓獻祭,因為祭司就是神與人的橋樑。

二、祭司必須是獻祭的人。

 祭司的職責就是要獻祭,神命定祭司背負著神與百姓之間溝通的橋樑,祭司身上所穿的以弗得,是用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撚的細麻,以巧匠的手工作成的(出28:6)。把冠冕戴在頭上,在冠冕的前面釘上金牌,就是聖冠,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未8:9)。祭司藉著烏陵和土明得著神的啟示,再把啟示傳達給百姓,也把百姓獻祭之物獻在神面前,無論是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都要照著神一切的吩咐,一點也不能馬虎,都歸耶和華為聖。

三、祭司必須是親近神的人。

 祭司除了獻祭外,還要親近神,來到神的聖所面前按著班次供職,供職時要燒香、點燈,到大衛時期還按著班次在會幕前歌唱讚美神。以新約的角度來看燒香就是指我們的禱告如香,與主交通;點燈是指我們藉讀經蒙神的光照;而歌唱是到了大衛時期加上的職分,歷代志上6:31-32「約櫃安設之後,大衛派人在耶和華殿中管理歌唱的事。他們就在會幕前當歌唱的差,及至所羅門在耶路撒冷建造了耶和華的殿,他們便按著班次供職。」因此歌唱不只是歌唱,詩班歌唱敬拜是把神的恩典、美善、榮耀彰顯出來,更深的與神同在。

 如今活在新約的我們,耶穌基督已成為挽回祭,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今天不管是牧者、傳道、小組長、或同工,都是神揀選成為祭司職分的,因此更應當自潔,將自己獻上當作活祭,天天與主親近,彼得前書2:9「唯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董彥君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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