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受造物。多年的尋尋覓覓,找到一個讓我們心動的人,而他常常是有深深吸引我們的特質,最後攜手走上紅毯,然而這樣我們就滿足了嗎?沒那麼簡單。潛伏在我們裡面那股改造世界的欲望,這時候就開始蠢蠢欲動,而婚後衝突的場面也正式開始。
那麼改變對方是錯誤的嗎?希望對方改變行為或態度,會不會太自私?有時候我們又會說服自己: 「我要接納他原本的樣子,我絕不改變他。」或者說:「我要改變的是我們之間的關係,而不是對方。」到底希望對方改變,是正確或不正確的期待?其實,橫在眼前的問題是: 我希望對方改變,但將心比心,我自己也願意改變嗎?
我們來看看聖經怎麼:「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 」原來神呼召我們成為心意更新變化,可以改變的人。許多時候我們願意改變自己,但要對方改變不是我們可以控制的;許多時候在婚姻中的無能為力和力不從心,就讓我們面對無法改變的情況採取應付的態度。有「被動應付」與「積極應付」。
甚麼是被動應付?
無奈認命:「算了,我放棄了,我除了接納還有甚麼辦法?遇到了,只能接受。」充滿無力,聽天而命的態度,會讓你漸漸不在乎他,絕望感最終毀滅整個婚姻。
犧牲吞忍:「我放棄我的夢想,犧牲多大,如果不是為了這個家,我早就放棄。」接納對方行為,但卻是顯明自己何等仁慈、包容,常常提醒對方和別人,自己忍耐和犧牲有多大。這樣的忍耐帶來生命與對家庭的苦毒,持續的苦毒帶來破口,至終懷疑婚姻存在的價值。
甚麼是積極應付?
報復:「你這樣對我,我也不讓你好過」是敵對配偶與婚姻關係的狡猾行為,根源來自於對於婚姻狀況無法改變而生出的憤怒。報復會引來對方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不會讓彼此關係更靠近。
退縮:「如果我改變不了你,我就不管你。」從同居一屋卻過單身生活,如同室友般同居;分居兩地、退縮對婚姻現狀看似沒有傷害,其實所付上的代價不可計數。從對「改變」的被動與積極應付中,看到如果雙方沒有想改變的共識與努力,只會在不斷消耗與失望中延續下去。可能一個痛苦受傷,一個憤怒絕望,所以我們需要健康期待對方改變的態度,那我們要來思考,我們為何要對方改變?最常見的理由是:「我不喜歡他那個樣子」、「那是為了他好」、「他這樣子帶給我很多麻煩」、「我必須承擔他父母未完成的責任」、「我只想改善我們之間的關係」。
我們該留意:我到底想要對方做甚麼?要回答這個問題,可能我們要檢視自己期待改變的動機,或許可以以其他方法滿足自己的需要,而允許對方保有原來的樣子,如果渴望對方改變的原因過於強大,可能就要想想可能是自己該改變,生命是否需要調整,過於掌控、沒有安全感,而不是對方改變,關鍵是是否清楚自己的動機。
不願意改變的原因
常見的原因是「習慣」: 「我已經這樣三十幾年了」、「為什麼要改變?這樣也很好啊!」、「為什麼一定要按照你的方式?」彼此原生家庭不同,習慣、觀念、做法都不同,彼此的差異,要彼此適應,要按照你的習慣,還是按照我的習慣?
第二個原因:不知道: 「我怎麼知道你要甚麼?」、「我也是第一次碰到,我也不知道怎麼做?」這個理由蠻有效的,讓提出問題的人語塞。第三個原因是「不願失去主控權」:「我要做我自己生活、生命的主人,而不是配合別人,照別人的方式而活」,不喜歡別人來決定我們的行為。
改變易發生的情況
要對方改變,通常在以下幾種情況,較易發生:
- 以接納為前提,是積極鼓勵、信任、親密友好,而不是攻擊、生氣、受傷、抱怨、不滿。不要說:「算了,維持不了多久」、「我才不相信」。
- 不要在別人面前提到他的改變或失敗的例子,成為趣味,讓對方丟臉。
- 對方也願意改變。
- 知道不管是否改變,他還是被愛的。
- 將彼此的要求期待視為生命成長的激勵。
愛與改變
改變是為了更好的關係與互動,但若為了改變而更破壞彼此關係,反而是本末倒置。親密感是帶來改變的動力,改變增進親密感,我們樂見是正向循環。所以我們的責任是提出改變的要求,決定要改變則是他的事情,我們提供動力與支持,幫助對方願意改變。每個人都不喜歡和自己覺得不舒服的人同處一室,不論是因為高壓或責任,都很難建立親密關係。
我們當初看上的對方,深深吸引我們的伴侶,結婚後卻拼命想改造他,改變或許是需要的,但卻是雙方都願意為對方往前多走一步,是出於愛與捨己;能讓對方願意為我捨己,來自我的尊重、信任與支持,不是我的索取與他理所當然的付出,願我們都在基督裡每天成為新造、更新改變的人,帶給我們的伴侶末後幸福大過先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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