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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聖經] 羅馬書─從罪到因信稱義而成聖 2021.23

《羅馬書》對於基督徒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一封書信,是使徒保羅集福音核心教義的精華,在當中探討了許多我們耳熟能詳,也非常重要的教義,包含罪的問題、因信稱義的真正意涵、成聖的道路與生命、聖潔的生活等等,這都是對於一個基督徒來說很重要的主題,無論是初信者或者事奉者、牧者,羅馬書都是我們需要一看再看、深入研究的書卷。

 然而,《羅馬書》卻也是最令人卻步的一卷書信,因為這是保羅文學造詣極深的著作,且談論的多為抽象的核心真理,許多信徒想了解卻往往陷入挫敗當中。其實越是不容易的書信,我們越要花時間去了解跟研讀的,因為若我們信仰的路持續地走下去,我們會發現遲早會遇到一些我們必須要去了解的信仰問題,而發掘這些問題的答案的同時,我們的信仰也會不斷地前進,這也是聖經所說的要竭力進入真理當中的意思,所以讓我們敞開心擁抱這卷不容易的書信,進入到神所賜予的真理當中吧!

 《羅馬書》一開始談到罪的問題,這是很重要的部分。在第一章保羅論述了為何人有罪這個命題。其實人為何有罪這個議題是很多非基督徒很難去理解的,我沒有做過殺人放火、作姦犯科的事,聖經憑什麼說我是一個罪人?針對這個議題保羅用了好幾層的論述來證明:保羅首先說外邦人是有罪的。因為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這句經文的意思是要告訴我們:如果你不知道這世界上有一位神的存在,那是很奇怪的事情,因為這世界上有許多受造物,都在顯明這世界有一位真神的存在,是人無法否認的。而人之所以否認上帝的存在,是因為人明明知道有神,卻不把神當作神來榮耀祂。

 想想看這世界的人是否真是如此呢?明明知道有神,卻不把神當作神來榮耀祂?人看見了雷,不知道那是神的能力,就為自己立了雷神;人遇到了大風心中很害怕,卻不知道風只是神能力的一部分,於是出於害怕,立了風神…等等不勝枚舉的例子都顯示人心中的無知。保羅用這個觀念來告訴我們為何不信主的人有罪:不信主的人有罪是因為他們明明知道有神,卻不把神當作神。

 接下來保羅論證了為何猶太人是有罪的:猶太人的罪是因為猶太人明明曉得神的律法,卻不把神的話當作一回事,仍然做那犯罪、不討神所喜悅的事情,所以猶太人是有罪的。簡單來說,猶太人從以前到現在就有神給他們的律法當做規範,神很明顯地啟示他們祂喜歡他們做什麼事情、不喜歡他們做什麼事情,而猶太人的罪就是明明知道神不喜歡他們做某些事情,卻還是去做(比如說拜偶像),於是上帝的憤怒就常在他們的身上。

 保羅從以上兩段論述來證明世界上的人都是有罪的,這在數學的領域當中叫做聯集的概念,全世界的人都在外邦人跟猶太人的集合當中,而當保羅證明外邦人有罪,也證明猶太人有罪的時候,就證明了全世界的人都被圈在罪惡的當中。

 當保羅證明了人都有罪,而人也無法去否認自己是有罪的時候,問題來了,人該怎麼辦?於是保羅提出了上帝在創世以前就為人預備的解決方案:十字架的救恩。而在這當中就必須要解決猶太人心中的疑問:如果十字架來是要廢掉律法,那為何上帝還將律法賜給我們?猶太人會問這個問題是因為他們誤以為遵守律法就是救恩的必要條件,而透過遵守律法,就是他們得著永生的道路。因此,從舊約到現在,猶太人都好像活在律法的綑綁當中。但是保羅卻對猶太人提出一個嶄新的概念:因信稱義。一個人得著救恩不是因為遵守律法(說的更深入一些:行割禮),而是透過相信耶穌基督能夠拯救罪人。

 因信稱義對猶太人來說是很難接受的一件事情,所以保羅用了很長的篇幅來向猶太人解釋律法跟福音的關係:律法是訓蒙的師傅,為了將人引到救恩面前。保羅的邏輯是這樣的:若沒有律法,人就不知道自己有罪,這一點是很明顯可以了解的。舉例來說,當我們對孩子說:你不可以做這件事情,孩子往往反而會去將父母所說不能做的這件事情給實踐了。因此律法是讓人知道,原來人的裡面有一種罪性,而這種罪性是一種天生犯罪的傾向,這也能夠解釋為什麼沒有人教過我們怎麼說謊,我們就會說謊;沒有人教過我們怎麼推卸責任,我們竟然會推卸責任,這都是人裡面的罪性的關係。

 而律法使人知罪以後,福音就能夠進入到人的心裡面。一個人如果沒有罪,他就不需要福音;相反地,正因為一個人有罪,他需要福音,需要救恩來拯救他的生命。而得著福音的方式是透過相信耶穌基督,這也是就因信稱義的道理。

 接下來我覺得是因信稱義跟成聖的真理的關鍵。有許多人問:如果藉著相信我的生命已經得著潔淨了,那為何我還須要有好行為,如果這樣的話耶穌的救恩不就沒有意義了嗎?這也是一些人提出《雅各書》因行為稱義跟《羅馬書》因信稱義有衝突的一個地方。

 我們可以這樣解釋:《雅各書》的因行為稱義跟《羅馬書》的因信稱義其實是完全不同的兩個生命階段。保羅在《羅馬書》當中提到的因信稱義是指基督徒從不信主的時候要跨越到一個基督徒的生命的那個瞬間的轉變。因為相信,信徒在神眼前的地位,從一個犯罪的人,成為一個義人,這是加拉太書當中所說的披戴基督公義的外袍,並不是顯明我們自己的義,而是從耶穌基督來的義。因此因信稱義談的是基督徒生命地位在神眼中的翻轉。

 那《雅各書》的因行為稱義指的是一個生命被神翻轉的基督徒他應該顯示出來的生命的態度,也是聖經所說的活出與蒙召的恩相稱的生命。如果我們是一個基督徒,我們的生命就應該活出一個像基督徒的生命的樣子。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是一個基督徒,我們的生命就不應該活在過去沒有救恩介入的那個樣式,而是活出一個被改變的樣式。這也是保羅所談的脫下舊人,穿上新人的概念。

 因此,《羅馬書》當中的成聖觀其實是談一個長時間的馬拉松賽跑。一個基督徒他的成聖應該是從他信主的那一刻開始,直到他見主面的那一天,都不能鬆懈的,是一個像是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的一條道路。所以一個基督徒的生命不能走下坡,變成遠離神的生命,而是應該一天比一天知識漸漸更新,像造他的主的形象的生命。我們的生命明天要比今天更好,明天要比今天更聖潔,更有盼望。

 所以羅馬書12章1至2節這樣告訴我們:「當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神所喜悅的,你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一個基督徒應該怎麼樣獻上自己的生命?是應該像獻祭一樣,把自己的生命像活的祭獻給主,一個基督徒怎樣過分別為聖的成聖生活?是需要心意更新而變化,每一天都去察驗何為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這是保羅完整的成聖觀。

 因此,我們從知道自己有罪開始認識這個信仰,然後知道我們需要透過耶穌基督的救恩才能夠得到拯救,接著領受耶穌的救恩,成為一個在神眼中被看為義的人,到這地步還沒結束,我們應該要過一個成聖的生活,因為這是上帝對一個基督徒的期待,也是一個基督徒應該盡的本分,持守自己的生命聖潔、分別為聖,直到主再來的那一天。

 讀羅馬書讓我們對自己信仰的輪廓有更深一層的認識,羅馬書不是很容易理解,卻是我們信仰當中最核心的教義;羅馬書使馬丁路德明白救恩是來自單純的相信,進而帶出宗教改革運動,使人明白真理。盼望透過羅馬書的簡介,弟兄姊妹也能對這卷看似難懂的書信有更深的體悟跟了解。

▌王誠正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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