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沒想過自己會成為專科班畢業生的一員,回想這一條與神同行的路徑… 當時還是學生的我… 在還沒有認識耶穌之前,人生充滿好多的疑問…我是誰? 我在這裡做甚麼? 活著是為了甚麼? 也許是耶穌聽到了我內心的呼求,差派研究所的室友傳福音給我,她向我分享四個屬靈的定律,當我聽完之後,就立刻決定心志禱告,接受耶穌成為我的救主,學習由耶穌管理我的生命,經歷了聖經所說的:「祈求就得著,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開門」的恩典,感謝神主動尋回我這隻失喪的小羊,開始與神同行的生命。 然而「願意」還不夠… 神兒女的生命是需要接受操練和被神修剪,信主受洗之後,事實上多數仍是我坐在生命的寶座上,然後由我決定,甚麼時候讓耶穌來管理,所以仍處在各樣掙扎當中,有時欣賞自己是好基督徒,有時又在各樣的自我想法中掙扎,即使外表看起來整齊,裡頭仍舊是烏煙瘴氣。 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 直到這句經文進入我的心,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神的道路高過人的道路,我意識到我想要做的事和神要我做的事是完全不同層次的,然而我的生命不是我能負責的,唯有神全權負責,我必須回應的是「順服神」,至此我才願意放下自己,以「討神喜悅」為生活的最高指導原則,生活的腳步和信仰才真實地合而為一! 「渴慕」是到神面前的唯一理由 23歲決志,24歲受洗,28歲婚後生了第一胎,新手媽媽要帶著孩子來教會,環境的攔阻,內心的軟弱是非常非常多的,帶孩子出門,孩子回到家會更累,也可能會更吵鬧,但因為「渴慕」,願意付上一切代價,就是想帶著孩子一起到神的面前,所以那時學會了按著聚會的時間,來調整孩子的作息,每一天的滾動式調整,不論順利或不順利,只要有聽到一句神的話,就覺得心滿意足了。 「小組長」的量身破碎 懷第二胎時,當媽媽小組的小組長,聖經說:不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白白得到恩典,也要白白的分享,我很開心能夠分享,但也覺得害怕,害怕帶小組會失敗,害怕會沒人,害怕影響到家裡。但讀到馬太福音10:37-38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連續三個不配,讓我更害怕,若只想著消費教會,拿教會好處來茁壯自己,卻不願奉獻自己為主所用,就真的不配做門徒了,另外提摩太後書2:3也說:你要和我同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 「願意」和「走下去」的距離 如果要問當小組長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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